資深女星兒子「躲兵役」遭判刑 她拒簽徵集令:不在國內
資深女星鮑正芳之子張姓男子於2019年3月以觀光名義赴中國,並長期滯留未歸。汐止區公所於去年9月及12月兩度催告張男返國履行兵役義務,並致電鮑正芳應於今年1月20日前簽收徵集令,但遭拒絕。全案經法院審理後,判張男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張男於2019年3月30日出境,汐止區公所於同年9月23日發函催告其需於一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並於12月14日致電鮑正芳告知徵集令需完成簽收。鮑正芳以「兒子不在國內且無人可簽收」為由拒絕配合。
今年1月11日,區公所再次以電話通知鮑正芳,但仍被告知張男無法如期履行兵役義務。新北市政府遂將案件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並對張男發布通緝令。
張男返國後辯稱因在大陸工作,母親未轉告徵兵通知,然檢察官認為區公所曾發函催告,且有公務電話紀錄、兵籍表、徵集令等資料,不採信其說詞,依法對張男提起公訴。
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張男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並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據了解,張男已婚,職業為舞蹈老師,月入約4至5萬元,他目前已完成徵兵報到,正接受體檢,準備入營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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