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撿屍摩鐵性侵半小時 新竹男緩刑代價140萬
新竹一名楊姓男子受朋友邀請前往KTV唱歌喝酒,同包廂陳姓女子因醉倒不醒人事,楊姓男子和張姓女子將陳女載到摩鐵休息。楊男趁被害人酒醉性侵得逞,之後再由張女開車載離摩鐵,將酒醉的陳姓女子獨留在摩鐵內。事後楊姓男子坦承撿屍並性侵,花了120萬元和解,加上法官給予緩刑須支付公庫20萬元,總計撿屍性侵不到半小時,楊姓男子共花了140萬元,代價真的不輕。
判決書中指出,被告楊姓男子及被害人陳姓女子都是張姓女子的朋友。陳姓女子與張姓女子於111年底前往新竹市一家KTV唱歌飲酒,張姓女子也邀約楊姓男子一同前往。席間陳姓女子因酒醉不省人事,被告楊姓男子於是建議將陳姓女子帶到摩鐵休息。3人於是共同搭計程車至新竹市區某摩鐵休息,但中間人張姓女子到摩鐵後隨即離去。
被告楊姓男子明知陳姓女子因酒醉而精神意識渙散、不能抗拒,竟性侵被害人得逞,被害人清醒直覺有異,於是連絡父親並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將楊姓男子移送偵辦。
法官審理後認為,由於被告楊姓男子坦承犯行,並積極尋求被害人諒解且達成和解,且已給付全額賠償金120萬元,加上並無前科,因此法官決定酌量減輕其刑。全案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楊姓男子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20萬元及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換言之,楊姓男子酒後撿屍半小時,必須付140萬元,代價不輕。(彭清仁報導)
※發生性侵性騷,110報案
※喝酒有害健康,開車不喝酒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留言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