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失去意識被帶摩鐵 她醒來「嘴巴味道不對」崩潰怒告
桃園一名男子日前到酒店消費,與陪侍女子離場後將對方帶往汽車旅館。女子指控,自己因酒後意識不清,醒來後遭男子強迫侵犯。男子則否認犯行,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並指女方因未拿到外出費才提告。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女子說法前後一致,且有相關事證佐證,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處4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男子於案發當日凌晨2時許前往桃園某酒店消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男子於案發當日凌晨2時許前往桃園某酒店消費,由女子在包廂內作陪。至清晨6時左右,女子隨男子離開酒店,之後由男子駕車前往桃園一間汽車旅館入住。女子供稱,上車後因酒醉失去意識,直到中午12時左右才在房內醒來,隨後遭男子侵犯。
女子表示,自己原以為男子只是要送她回家,醒來卻發現身處昏暗房間,房內沒有開燈、窗簾拉起,加上隱形眼鏡掉落,看不清楚四周,只知道男子就在旁邊。她指出,男子先詢問她是否月事來潮,並提到曾替她擋酒、處理包廂衝突,要她「報答」,接著要求服務。她表示自己拒絕稱不會,但仍遭男子將頭壓向胯下,過程約數分鐘。事後她感覺口中出現異味,隨即到廁所嘔吐並漱口。
男子對此坦承確有此行為,但否認有強暴或脅迫。(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男子對此坦承確有此行為,但否認有強暴或脅迫,堅稱雙方是合意發生性行為。他主張自己一直以為女子對他有好感,並指女方是因酒店外出消費費用問題心生不滿,才改口指控遭到性侵。
高等法院審理指出,女子在偵查與一審審理時,對於離開酒店、在車上失去意識、醒來身處昏暗房間,以及遭強壓頭部侵犯等關鍵情節,說法始終一致,沒有重大矛盾。加上男子身高178公分、體重82公斤,而女子僅150多公分、48公斤,雙方體型差距明顯,女子所述遭壓制的情況與常情相符。
女子案發後曾向酒店主管與友人反映遭帶往汽車旅館並被迫發生性行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院另指出,女子案發後曾向酒店主管與友人反映遭帶往汽車旅館並被迫發生性行為,相關訊息中出現激動語氣與大量驚嘆號,顯示其當時情緒恐慌、憤怒與委屈,與性侵被害人常見反應相符,可作為補強證據。
至於男子主張女子為索討外出費才提告,法院比對對話紀錄後認為,女子真正不滿的是酒店未確認她是否同意離場,也未妥善保障其安全,而非單純費用問題。因此認定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月徒刑並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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