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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捷運站弄丟1800元超美吉卜力傘 失主報警「真凶落網罰4千」

鏡新聞

更新於 2022年09月07日04:48 • 發布於 2022年09月07日04:48 • 鏡新聞
吉卜力動畫十分可愛,展覽上的周邊商品更是人氣紅不讓。(資料照,路透社)
吉卜力動畫十分可愛,展覽上的周邊商品更是人氣紅不讓。(資料照,路透社)

莫以惡小而為之!大部分民眾都有不小心弄丟雨傘,或是放在傘架上遭竊的經驗,有的人可能摸摸鼻子就算了,但一位民眾弄丟的是「吉卜力動畫展」紀念傘,由於要價1,800元遂報警處理,事後抓到占為己有的犯人,法官最後判罰4,000元,緩刑2年,可上訴。

蔣姓男子先前遺失吉卜力動畫展上所購買的紀念傘,由於要價1,800元,覺得弄丟可惜,因此報警處理,最終警方發現王姓男子在捷運南京三民站撿到後,因為雨傘的圖案漂亮而占為己有,也因此吃上官司。

法官指出,王男撿到紀念傘後沒有打算物歸原主或報警處理,竟擅自占為己有,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的法治觀念,台北地院審理後,依侵占遺失物判王男罰金4,000元,可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天。

不過王男坦承自己的犯行,雖然因為一時失慮而犯罪,但經歷此事應有所警惕,沒有再犯之虞,且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緩刑2年,可上訴。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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