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一文看懂】罷免門檻高低轉折怎麼修 左右那些年被罷民代的政治路

太報

更新於 07月06日16:19 • 發布於 07月07日00:00 • 蘇聖怡
罷免門檻歷經多次變革調整。翻攝畫面
罷免門檻歷經多次變革調整。翻攝畫面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日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因藍委提案提高罷免門檻,引發爭議,民進黨焦土杯葛,導致議事空轉一整天,無黨籍內政召委高金素梅周一(7/8)繼續審查,不過,爭議的罷免門檻修法未再列入。《選罷法》到底在吵什麼,罷免門檻對政治人物以及民眾行使權力,會造成怎麼樣影響,《太報》整理歷次修法,以及歷年罷免史,一起來看看。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案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現行罷免門檻間單多數,同意票數達原選區選舉人數四分之一以上,改為同意票數須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增加罷免難度。

《憲法》中明訂,「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其中的選舉權,在國民政府1949年來台後,當時以政治動盪為由,以「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作為地方選舉的規範。1969年制定的「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中央公職人員增選補選辦法」,讓台灣首次進行立委增補選。

1980年制定「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才正式有了選舉、罷免的法規可依循,直到1992年,立委全面改選,奠定現行國會改選基礎。

而人民的罷免權利,也在《憲法》中明訂,「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歷經多年修法,才有時至今日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為維持政府運作穩定,罷免有一個基本原則,就是民選的地方首長、民意代表任期內第一年不能罷免,政黨票的不分區立委也不適用罷免。罷免必須經過三個程序,提議、連署及最後投票,相關門檻也歷經多年更迭變化。

1980年依照「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範,當時罷免門檻高,第一階段的提議,就必須達到該選區投票人總數的5%,第二階段連署則要15%,而當時的罷免投票門檻,依據不同層級的民代規範不同,若以罷免立委為例,則需要該立委選區的投票人總數三分之一以上投票,過半同意才能罷免成功。

1991年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放寬到提議人數3%,連署人數12%,相當難達成。

1994年時針對罷免門檻再進行調整,下修到第一階段提議時,須投票人總數的2%,第二階段連署12%。

1994年首次立委罷免案 緊急修法保住反核四立委

而當年反核四運動風起雲湧,國民黨立委卻不顧民意,強行通過核四預算案,當時任省議員的林義雄發起絕食抗議,十萬人簽名支持核四公投,甚至發動了歷史上首次立委罷免案,包括台北縣四位國民黨立委林志嘉、韓國瑜、洪秀柱、詹裕仁以及台北市立委魏鏞。

為避免罷免成功,當時在國會多數的國民黨緊急通過修法,調高《選罷法》中罷免門檻,除了將第二階段連署人數提高到13%外,投票通過的門檻也從三分之一投票的過半同意,提高到「雙二一」,意即要一半的投票人總數出來投票的過半同意,才算罷免成功。當年的罷免是不能夠宣傳的,所以,這些「擁核」立委在罷免投票率僅二成的情況下,罷免案煞羽而歸。

接下來政黨輪替後,前總統陳水扁任內,曾兩度遭國民黨立委提出罷免案,但都未能成案。前總統馬英九任內也遭民進黨提出罷免案,但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就被封殺。

2013年,作家馮光遠發起國民黨立委吳育昇罷免案,雖然通過第一階段的提議連署,但第二階段罷免連署未能達標,最後未送案。2014年因為服貿爭議爆發太陽花學運,後半年民間團體更發起「割藍委計畫」,在北中南點名不稱職立委開始一系列的罷免行動。當時蔡正元、吳育昇、林鴻池、張慶忠、蔡錦隆、林國正、黃昭順都被鎖定。

但最後僅蔡正元罷免案在2015年2月進行投票,但投票率僅二成四,未達二分之一,罷免案仍遭否決。

2016年民進黨全面執政,當年《選罷法》修法,大幅度降低罷免門檻,第一階段提議連署下修到選舉人總數的百分之一,第二階段罷免連署降為百分之十,並刪除「雙二一」,只要同意票數達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且過半同意就可通過,更重要的是,罷免活動可以宣傳了。

修法後隔年,時任時代力量立委的黃國昌就面臨罷免案,但因為冷處理的結果,罷免投票率不足四分之一,罷免案仍以失敗告終。

韓國瑜創首位被罷免直轄市長紀錄 陳柏惟罷免投票率破五成

2020年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則是台灣選舉罷免史上的重要里程碑,韓國瑜2018年底選上高雄市長後,不到一年就代表國民黨參選總統,大選失利的結果,還要面對高雄市民對他落跑的不滿,當年以42%的投票率,共93萬9090張同意票,遠較他當選市長時高出80萬張選票,韓國瑜成為首位被罷免的直轄市長。

2021年時任桃園市議員王浩宇、高雄市議員黃捷也面臨罷免案投票,但兩人命運大不同,王浩宇罷免案通過,黃捷則因同意票數沒有比不同意票數多,罷免案遭否決。不過,當年底,時任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的罷免案,因為支持者與反對者大動員,創下罷免史上最高投票率,高達51.72%,以4466票之差,陳柏惟成為首位被罷免的立委。

隔年立委林昶佐罷免案,因同意罷免票數遠不及不同意票,罷免失敗。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25

  • 華仔👍
    綠營執政!貪污保證! 禮拜六銀行休息日 鄭文燦怎麼可能幾小時之內拿得出500萬? 像綠狗曾小斌.白癡洋.Sam 常常身上連500塊都沒有 😂😂😂😂 貪污最怕的就是滅證和串供 關起來之後不怕找不到證據和自白 涉貪上百億..不收押禁見!交保金額那麼少! 所以我才說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今天如果是國民黨執政時期 的高官貪污不收押的話 民進黨早就動員包圍法院 看看他們為什麼執政第一件 事情就是解散特偵組? 就是為了怕像陳水扁一樣貪污抓到
    07月07日02:10
  • 華仔👍
    民進黨的狗性就是 自己的民主才叫民主 別人的民主都不是民主 貪污是民主.說謊是民主 造謠是民主.漲價是民主 缺電是民主.霸凌是民主 出軌是民主.招妓是民主 販毒是民主.走私是民主 賣台是民主.跳票是民主 最好笑的是..當別人是多數..要依照正常流程.普世價值做事的時候! 就被貼上不民主. 舔共的標籤! 問留言板上那些綠狗...哪邊不民主?哪邊舔共?他們又講不出來? 話說賴清德自稱是(務實的台獨工作者)民進黨執政那麼久了... 也沒有宣布獨立啊! 也沒有斷絕兩岸經濟啊! 也沒有叫所有的陸資.陸配離開台灣! 更沒有叫所有在大陸設廠.做生意的馬上滾回台灣!
    07月07日02:10
  • 華仔
    消滅民進黨台灣會更好
    07月07日02:06
  • 陳思賢♑
    總統罷免法請比照門檻 總統是直選出來 我們不是內閣制的國家 憑什麽必須經由立法院通過後才能罷免總統 罷免總統憑什麼跟立委市長的門檻不一致 選總統的人有人格比較高尚嗎? 總統花比較多錢 選區大小又不一樣 門檻罷免總統跟立委一致 罷免的成本也是一樣會增加有什麼不一樣 那市長跟立委的門檻為何一致 沒有總統國政就不能運作嗎 憲法設有規定總統被罷免時該如何做 沒總統國政不能運作 總統設什麼罷免法 還設一個超高門檻的門檻 讓人民看的到吃不到 用民進黨的說詞 現行總統罷免辦法 就是鳥籠罷免法 人民有罷免總統的機會現在就是零 現在選舉制度 會出現雙少數的總統 機率應該會超過一半 另一方如能集中過半今天就不是賴總統 藍綠白別五十步笑百步了 在相對多數狀況下 任兩邊就是大於第三邊 貪污扁出現時和無能的9%馬出現 都是現行制度造成 人民都無法決定是否罷免總統 難道只有柯當總統 人民才有機會直接罷免總統嗎 因為民眾黨連擋住罷免成案出立法院的席次都沒有 請修憲將直接罷免總統權利還給人民 藍綠白在怕什麼啊 還有認為代議士和總統不能相比 卻讓代議士決定人民可不可罷免總統 其實更加矛盾可笑
    07月07日11:46
  • 進哥
    罷免立法.應該是有選給他的人.覺得他不信任才可罷免.結果變成政治惡鬥.良心說.綠的不可能選給藍的,藍的也不可能選舉綠的.罷免什麼小。
    07月07日01:26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