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習慣低報外派員工薪資的作法,逐漸被盯上,KPMG昨(20)日提醒,越南政府已在今年7月1日起調漲最低工資6%,加上產業逐漸朝高附加價值及高技術性發展,搶才大戰下推升越南薪資成本,這趨勢讓許多台廠外派員工在越南只領「1414」的稅務風險逐漸浮出檯面。
KPMG海外業務發展中心越南區執業會計師陳家程表示,過往許多在越南台資企業為照顧外派員工,讓員工保有台灣的勞保退休金以及健保,也考量越南稅率較高等因素,普遍讓外派越南員工只領零用金,主要薪資仍由台灣公司支付,或是考量員工個人所得稅負,讓部分薪資在境外支付,因此台幹在越南只領「1414」(意思意思)零用金,但在此種台越兩地公司支薪的結構下,近年越南薪資逐漸上漲,將讓公司曝露在稅務風險中。
陳家程透露,不少越南台商表示,近日面臨稅局查稅,因外籍員工薪資低於市場行情而被要求補稅,而越南稅局的利息一年高達11%,連補帶罰金額相當可觀。
陳家程解釋, 越南個人所得採全球所得課稅,只要在越南居住183天以上即為越南稅務居民,公司有扣繳及申報義務。但部分公司只會申報外派員工在越南的薪資,台灣公司支付的薪資沒申報,因此越南稅局可能會查獲外派員工申報的薪資與市場行情不相當,要求企業補繳個人所得稅。
針對台灣公司支付外派員工薪資費用,台灣稅局也會主張該薪資費用與台灣公司營運無關而不得列報,或是台灣公司應設算對越南公司的勞務收入,要求台灣公司補稅。卻造成兩地公司及個人均曝露在稅務風險之下,造成雙重課稅不利情況。
陳家程建議,台商可以運用台越租稅協定,依照員工派駐時間長短,安排薪資該由越南還是台灣公司給付及申報。若是長期派駐越南員工,可選擇部分薪資由越南公司支付,部分由台灣公司支付並向越南公司收取相對應的收入,如此一來,越南公司可以全額列報員工薪資費用,也依台越租稅協定,避免雙重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