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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2021調查最鏡爆】勾結富商翁茂鍾買股大賺黑心錢 「石木欽案」揭司法最黑暗一幕

鏡週刊

更新於 2021年12月24日21:58 • 發布於 2021年12月24日21:58 • 鏡週刊

本刊2019年9月至2021年6月以數篇「石木欽案及銀行員之死事件調查報導」,揭發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害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冤死案,檢察官擴大追查發現,翁2011年涉炒股遭判刑1年,卻在警方等單位包庇下,造假服社會勞役躲過1年牢災,檢察官原本要讓翁入牢補服刑期,最高法院2021年10月21日認為國家太晚發現翁獲包庇,已逾7年的行刑權時效,裁定翁免服1年徒刑確定。

本刊2019年9月踢爆石木欽案後,司法院於今年1月及4月共公布57個法官懲處名單,僅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遭移送監察院;另曾承審「銀行員之死」案且曾與翁同桌吃飯的前大法官池啟明、出現在收襯衫名單上的前大法官陳新民等23人,司法院認為屬於法官正常社交或事證不明均不懲處,至於未被懲戒及懲處的法官收幾件襯衫?司法院認為這是法官的隱私,不公布;全案另有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等司法官遭本刊踢爆收翁茂鍾襯衫後順利緊急退休。

石木欽遭檢舉涉司法關說、當財團法律顧問

本刊在2019年9月報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遭檢舉涉司法關說及當財團法律顧問,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查無罪證及對價關係,但發現他與涉及司法案件的翁姓男子多次宴飲及不當往來,還教他如何應對炒股案等官司,儼然是私人法律顧問,移請司法院議處,司法院認為,石木欽已嚴重違反法官倫理,預計9月17日開人審會決議是否移送法官評鑑,石木欽自認清白,9月11日請辭。

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遭檢舉涉及關說及不當飲宴,石木欽於9月11日請辭,石木欽發聲明指自己畢生奉獻司法,自己是鬥爭下的犧牲品。

在本刊調查下,石木欽因遭檢舉當企業私人顧問及關說而下台,而檢舉案中的主角之一,就是台南幫企業中,知名紡織廠佳和集團第二代接班人翁茂鍾,翁男政商關係好,還有台南四公子之一的稱號,他曾在2002年、2005年遭控涉及炒股案,還曾在高鐵上罵列車長「X你娘」遭判罰1萬元。

在2019年,司法院發聲明表示,對此案「震驚、痛心與遺憾」,石木欽也反擊,指自己從事司法工作40年,畢生奉獻司法,此案是自己的判決不能見容於當道,導致他成了鬥爭下的犧牲品,石木欽強調辭職是愛護司法,但壯志未酬,仍期待司改能成功。

石木欽、翁茂鍾不當飲宴 還有神祕小本子

負責監督、懲戒全國公務員的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因風紀問題請辭下台,據司法院掌握資料,石木欽長年充當案件當事人、上市公司佳和集團老闆翁茂鍾的私人法律顧問,指點訴訟教戰守則,且石的妻兒還向當事人買股,宛如股神,獲利超過2,000萬元,並規避財產申報漏洞隱匿所得。

這起司法醜聞不僅於此,檢方偵查期間搜索翁茂鍾公司及住宅,查扣他親筆所寫的20幾本筆記本,詳細記載招待10位最高法院法官飲宴或打高爾夫球,包括大法庭審判長洪昌宏也赫然在列。

公懲會委員長遭檢舉與知名紡織廠佳和集團第二代接班人翁茂鍾(圖)不當飲宴。(翻攝紡拓會網站)

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因與案件當事人、上市公司佳和紡織董事長翁茂鍾不當飲宴及買賣相關股票,9月17日遭司法院人審會下重手開鍘,痛批他違反法官倫理,傷害司法形象。在此之前石木欽雖已先行請辭下台,但仍不甘示弱反擊,自稱不容於當道,成鬥爭犧牲品,還大言不慚地說:「仰不愧天,俯不怍地。」

本刊掌握,北檢暗中監控石木欽已逾4年,勾稽比對石家人資金後,發現他在翁茂鍾官司纏身期間,疑利用妻兒名義,3度逢低進場購買翁旗下的怡安科技及聯亞光電2檔股票,不但大撿便宜,賣股時間還神準到爆,幾乎都賣在波段高點,共計大賺2,000多萬元。

2018年檢方祕密搜索翁茂鍾的佳和集團及住處,發現石家人不但將買股款項匯到翁指定的人頭帳戶,還在翁的董事長辦公室查扣到他親筆所寫的20幾本A4大小筆記本,時間從1997年至2013年,內容鉅細靡遺,記載他和石木欽私下見面、吃喝及討論法律案件次數高達上百次,翁茂鍾還常到石木欽金門街的舊宅,或是相約到台北市喜來登飯店桃山廳、三井或鮨割烹小粋等高檔日式餐廳用餐。

鮨割烹小粋是高檔的日式料理餐廳,隱身在市區小巷,成為政商名流宴客地點之一。
嘉南高爾夫球場位在台南官田,開業24年且擁有標準18洞球道,風景宜人,內設餐廳及SPA會館,成為翁茂鍾招待法官的好去處。(嘉南高爾夫球場臉書)

筆記本內容更勁爆的是,翁茂鍾招待飲宴不僅石木欽一人,約有10名最高法院法官的名字出現其中,由於翁茂鍾官司纏身,連同自己的炒股案,加上公司經營爆出的糾紛等約10件民、刑事案件,為了培養與司法高官的情誼,刻意挑選高檔餐廳,或安排法官到台南官田的嘉南高爾夫球場打球聯誼,包括現任最高法院大法庭審判長洪昌宏,及退休不久的最高法院法官花滿堂等人的名字都出現在翁的筆記本,有時連翁的律師及其他企業界人士也在場作陪。

石木欽遭鎖定調查起於2014年間,一封署名「一群看不下去的台中高分院法官」檢舉信,分別寄到台北地檢署、廉政署、特偵組、司法院與監察院等單位,內容提到翁茂鍾與時任高院院長石木欽關係匪淺,翁涉及應華科技炒股案,因違反《證交法》遭起訴,一、二審皆遭重判8年,後來卻逆轉輕判,內情並不單純。

檢舉信提到,翁案上訴後經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未詳加審酌犯罪金額是否逾億元,就改依刑責較輕的違反《商業會計法》將翁判刑4個月,檢方也未上訴而定讞,讓翁得以易科罰金逃過牢獄之災,檢廉等單位收到檢舉信後,發現翁、石二人自此不再有通聯,但回溯半年追查發現,雙方通聯確實密集,遂暗中監控至今,終於查出內情,扳倒石木欽。

石木欽案買股名單曝光

2020年9月,本刊報導,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遭監院彈劾,但過程一波三折,在馬系監委主導時期還一度遭否決、3度流會,有特定監委護航的傳聞四起,經本刊深入追查,取得買股名單發現,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的最大咖,就是剛卸任監委的方萬富,另還有司法官及2名現任高階警界首長及卸任署長。

本刊深入調查終於取得全案最敏感的買股名單,全是大咖的司法及檢警調人員,除了石木欽以妻兒名義購買150張怡安及鍾擁有的另一家聯亞公司股票、獲利5,400萬元外,最引人矚目的就屬由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的前監察委員方萬富,其他買股名單還包括現任高雄市警察局長劉柏良,警政署警政委員、剛卸任台南市警察局長的周幼偉,前海巡署長王崇儀及調查局前經濟犯罪防制處長秦台生等人。

富商翁茂鍾因3億元債務及炒股案官司纏身,他積極與司法警調人士往來,並賣他們股票,最後全身而退。(聯合知識庫)

本刊2019年9月踢爆石木欽向案件當事人買股獲利後,石即宣布自請移送監察院進行「公正調查」,當時便傳出石木欽一定可以全身而退,彈劾案將會被監察委員否決,全案包括買股、宴飲等名單也將從此石沉大海,不會被公開。

本刊深入調查終於取得買股名單,業者翁茂鍾控制的怡安公司,當時屬未上市股票,將被佳能集團併購的重大利多消息,只有內部人得以知悉,但本刊掌握的買股名單,卻盡是大咖的司法及檢警調人員。

除了石木欽以妻兒名義購買150張怡安及鍾擁有的另一家聯亞公司股票、獲利5,400萬元外,最引人矚目的就屬前監察委員方萬富。監院調查,方萬富共向翁茂鍾購買30張怡安公司股票,離譜的是,7月才剛卸任監委的他,1998年買股時正好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當時台南地檢受理一件翁的債務官司,竟讓翁全身而退,免除3億元債務,至今仍讓外界議論不已。

前監委方萬富與石木欽都曾向涉案當事人翁茂鍾買股,在他7月卸任前,石木欽彈劾案遭否決,再次提案即人數不足流會3次。

本刊調查,富商翁茂鍾擁有的怡華公司,1997年因投資外幣選擇權交易慘賠,積欠法國巴黎銀行(原名百利銀行)946萬美元,當時怡華公司有1張1千萬美元(約新台幣3億元)的本票做抵押,法國巴黎銀行因此向台北地院聲請本票執行進行追債獲准。

翁茂鍾面臨公司資產可能遭法院查封,為尋求解套,與當時擔任法官的石木欽在桃山日本料理餐廳商討因應策略後,決定先向台北地院提起「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另一方則由公司財務副總經理吳仙富向台南地署檢察官曲鴻煜自首,表示抵押在銀行的1千萬美元本票是他偷蓋公司章偽造的,曲鴻煜竟然採信,直接起訴財務副總,最後檢方以此巧妙的方式結案,解決了翁茂鍾公司的欠債,讓他的公司完全不用返還銀行的3億元債務。

之後,翁即根據檢方的認定,不但不清償法國巴黎銀行的3億元債務,還反過來向法國巴黎銀行及承辦經理諸慶恩求償5億元。而偽造本票的案子到台南地院後,剛好由翁茂鍾的好友蘇姓法官審理,1998年6月判財務副總2年徒刑、緩刑3年確定,1千萬美元「假本票」則被法官沒收,使翁的1千萬美元(約新台幣3億元)債務闖過第一關。

至於翁茂鍾賣給方萬富、石木欽、曲鴻煜及劉柏良、周幼偉等人的怡安公司股票,2002年3月曾經被新竹地檢署立案偵辦內線交易,後來不明原因移轉給台南地檢署偵辦,同年11月以罪證不足為由不起訴,全案卷宗剛好因保存期限到期而銷毀,留下一團難解的謎團。

翁茂鍾逼死銀行員

「銀行員之死」事件為1995年翁茂鍾的家族事業怡華實業與巴黎銀行(當時為百利銀行)進行遠期外匯及選擇權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當年翁的公司開出1,000萬美元(約新台幣3億元)本票給銀行做為擔保,第1期賺近500萬元,後來賠錢,到1997年間共積欠946萬美元,巴黎銀行因此向台北地院聲請本票執行進行追債獲准,翁的公司資產因此遭法院查封,但他透過司法好友們免賠3億元,並追殺依法追債的銀行經理諸慶恩至死,再對他的8歲及9歲女兒提告。

1996年間急著尋求3億元債務解套的翁茂鍾,與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約在桃山日本料理餐廳見面商討對策,翁很快就請公司財務經理吳仙富,向台南地署檢察官曲鴻煜及檢察長方萬富自首,指抵押在巴黎銀行的1,000萬美元本票是假的,是他偷蓋公司章偽造的;翁也順道向方萬富暗示,自己的公司即將有增資股票,可以買股賺錢。後來檢察官曲鴻煜採信吳仙富自首的說法,以偽造有價證券罪將吳起訴,全案很巧地由翁的好友、台南地院法官蘇義洲承審。

諸慶恩(右)與妻子(左)在大一相識、大二相戀,二人感情極佳,是人人稱羨的班對。

吳仙富當庭認罪,承認盜開本票替公司投資,翁茂鍾則出庭表示願意原諒,最後吳遭判2年,緩刑3年確定,1,000萬美元「假本票」被法官沒收,檢察官與被告都沒上訴,全案確定,為翁的3億元債務開啟解套的第一步。之後,翁茂鍾再與石木欽吃飯及打高爾夫球討論案情,翁公司的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上訴至最高法院,2001年5月於熊二餐廳和石木欽及顏南全2位法官見面後,立即與最高法院民庭庭長林奇福見面,在當時「保密分案」制度下,6月分案時很巧合地又分給林奇福的民三庭審理,全案在5個月後,由現任高等法院院長李彥文任受命法官審理完畢,判翁的公司勝訴,免還3億元確定。

接著翁展開反攻,由當時擔任調查官的好友秦台生向台北地檢署檢舉,反控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在對翁的公司追討千萬美元債務時,用假的定存單當擔保,涉及偽違造文書等罪;由於諸慶恩是依據公司規定,並請示理律法律事務所且獲台北地院裁准,以銀行名義發出定存單的「自發自買」方式提供擔保,一審諸獲判無罪,二審在2002年改判他4個月徒刑及緩刑3年。

諸慶恩自認奉公守法,無法接受有罪判決,上訴最高法院,石木欽即為陪席法官,受命法官為池啟明,2人雖與翁多次往來卻未迴避審理此案,審判長吳雄銘也與翁不當往來。2003年諸慶恩等不到無罪判決即過世,僅獲公訴不受理,但翁仍不放棄追殺,以巴黎銀行違法追債,造成怡華實業利息及商譽損失5億元,透過司法向諸的妻子提告求償,諸妻拋棄繼承後,翁轉向當時年僅8歲及9歲的女兒提告追償5億元,讓2位稚女在父喪期間還得出庭面對鉅額的官司,最後雖獲判免賠,但諸家遇此磨難後,不平、困惑交雜十數年,至今低調。

最高法院院長吳燦談及石木欽案時哽咽,隨即鞠躬道歉。

上述「銀行員之死」事件中,承審法官及檢察官、調查官很巧合地全是翁茂鍾的好友,不僅一起吃吃喝喝,方萬富、曲鴻煜、石木欽與秦台生,都還向翁買股票,翁為了攏絡司法官,還設專人處理司法官等好友請託案件,幫法官檢察官等政商好友們解決生活上的大小事,如石木欽的兒子當兵考預官分發、好友的子女想入明星小學、警界想升官、民代要買NBA球賽門票、法官家人租屋,也曾請託翁幫忙,彼此長期互利共生。

法務部長蔡清祥2021年1月18日已宣布將諸慶恩個人遭判決有罪部分移請檢察機關研處可否提起非常上訴或聲請再審,尋求司法救濟,以維諸慶恩名譽及撫慰家屬,台北地檢署也正式重啟調查「銀行員之死」事件,至於翁茂鍾的炒股等案,則另由台中地檢與台南地檢重啟偵辦。

銀行員之死事件,引發各界對司法的批評,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在2021年3月4日哽咽道歉,吳燦表示:「身為院長要代表最高法院向全體司法同仁乃至外界表示歉意,非常抱歉,我們沒有做得很好。」吳燦隨即起身鞠躬,這也是首次有司法首長為石木欽案道歉。

不過,本案可望沉冤得雪,還給諸家人公道。諸慶恩為自己的清白奔走1年1個月後,在身心飽受煎熬的情況下,於2003年5月因故過世,留下妻子及2名年幼的女兒。翁茂鍾逼死諸慶恩後,3億元債務在其他司法官好友的審理下,陸續獲得免還的判決,但翁仍不放手,在諸死後,繼續以司法手段追殺他的妻女,要求諸妻與2個女兒代諸慶恩賠償5億元。

除了再審外,最高檢也正研議雙管齊下,採另個救濟管道非常上訴,先求還諸慶恩清白,並為後續追究石木欽等人是否涉有貪汙等刑責預做準備。司法院也在4月初破天荒召開3天的人審會,討論捲入石木欽案的逾40位法官懲處案。

石木欽案燒上將

除了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遭彈劾,案情也如滾雪球般持續擴大。本刊調查, 前國防部長湯曜明、陳肇敏與陸軍上將鄧祖琳、海軍上將顧崇廉及憲兵中將劉大鵬等人,1998年起分別以自己或他人名義向翁買進股票,誇張的是,翁的佳和集團此後多年承攬軍服、防彈設備等28項標案,幾乎每投必中,大賺上億元。

本刊深入追查發現,「石木欽們」不只在司法警調界,軍方涉入的層級更高且深,高階將領涵蓋各軍種,不僅與富商翁茂鍾密集餐敘,還經翁介紹買股票、一起打高爾夫球,並大方收受翁贈送的襯衫。

前國防部長湯曜明(前)、陳肇敏(後排右)2人,都名列翁茂鍾買股及送襯衫名單。(聯合知識庫)

令人驚訝的是,連國防部前部長湯曜明與陳肇敏也牽扯其中,筆記顯示,湯、陳二人不但收受翁饋贈的襯衫,也買進翁的股票,且在密集往來期間,翁的佳和集團更狂做軍方生意,屢屢輕鬆拿下軍方標案,總金額逾2億元,直到湯卸下國防部長後,標案才快速減少,過程極度巧合,不免啟人疑竇。

本刊調查,翁茂鍾的27冊筆記本中,除有襯衫管制表,還有一份買股名單,以手寫方式記錄曾向他購買佳和集團旗下怡安等公司股票的對象,這份名單清楚寫著某某以自己或他人名義購買股票及數量,還列出股東名冊,確認「石木欽們」上車了沒,讓司法官與軍官成了股友。

這份買股名單從1998年左右開始記錄,湯曜明以黃翠梅名義買了20張佳和集團股票,匯入款項110萬元,每股55元;陳肇敏以自己的名義買進10張,匯款55萬元;海軍上將顧崇廉則以金素娟名義買了20張,匯了110萬元;政治作戰局前身總政戰部主任鄧祖琳以妻子鄧陳秀蘭名義買了10張,成交價比較貴,每股82.5元;憲兵中將劉大鵬則以劉淑芸名義買了5張,成交價也是55元。

知情人士透露,向翁茂鍾買股後,通常會在一週內出脫獲利,即可免掉向監察院財產申報,但有些人來不及賣,股價過了高檔就下跌,不想賠錢只好長期持有,很少人能像石木欽一樣,由兒子向翁茂鍾以12元買了另一檔聯亞股票,竟然可賣在400元至600元的高點,大賺5,400萬元。

前國防部總政戰部主任鄧祖琳(圖)以妻子鄧陳秀蘭名義,買了10張佳和集團股票。(翻攝國防大學臉書)

本刊2019年9月踢爆石木欽案後,接連揭發「銀行員之死」事件,司法院長許宗力時隔1年多,直到今年1月底才發表聲明說要查明,遭基層法官砲轟要他下台,如今又爆發湯曜明及陳肇敏2任國防部長等軍方高層捲入,疑有圖利舞弊,如何善後,正考驗執政當局的智慧,並有賴檢調介入調查。

翁茂鍾案添冤魂

然而,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案衍生的「銀行員之死」事件黑幕重重,台南富商翁茂鍾與石木欽等逾200位司法及軍警調高官互利共生數十年,翁的官司一路勝訴,逃掉自家怡華公司3億元債務,更逼死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還追殺諸的妻子與女兒求償5億元,引發諸多不平。然而,本刊調查發現,不只諸慶恩冤死,當年向台南地檢署自首偽造3億元本票的佳和集團財務副總吳仙富,也在抑鬱多年後含恨而死,他的家屬告訴本刊,吳是被翁茂鍾逼迫認罪,與諸慶恩都是被害人,希望隨著本刊揭露翁的27冊筆記本內幕,及政府的重啟調查洗清冤屈。

翁茂鍾涉及「石木欽案」及「銀行員之死」案,因不是公務員,恐難追究他刑責。(翻攝自YouTube)

本刊在2021年2月間接獲全案關鍵人物翁茂鍾財務副總吳仙富家人爆料,指出:「吳仙富也是被害人,被翁茂鍾要求配合演出。」吳仙富於1998年向台南地檢署自首,謊稱1995年間,佳和集團的怡華實業,與巴黎銀行(當時原名百利銀行)進行遠期外匯及選擇權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給銀行擔保的1千萬美元(折算約新台幣3億元)面額本票,是他盜開的,讓投資失利的怡華公司免還3億元,吳卻因此官司纏身長達11年,甚至還被巴黎銀行求償3億元,最後被迫退休。

只是,吳仙富萬萬沒料到,認罪的後果竟是如此嚴重,他原本以為翁可以幫他搞定一切,但拿不回3億元的巴黎銀行不甘損失,轉而控告吳仙富要求賠償3億元,吳當時已進退失據,若回過頭來說自己自首是假的,很可能罪加一等,得吃上誣告或偽證罪的7年刑責,得真的去坐牢,因此只好摸著鼻子錯下去,繼續與巴黎銀行打官司,當時已得胃癌與前列腺癌的吳,得經常赴日本治療,還要面對官司煎熬。

吳仙富與巴黎銀行纏訟11年後,2009年最高法院認定,巴黎銀行1995年收到吳交付的怡華公司本票抵押時,沒有多打一通電話向公司負責人確認本票真偽,銀行本身有3成的過失,扣除佳和集團已匯給巴黎銀行的100多萬美元,判吳仙富要賠償巴黎銀行488餘萬美元(約新台幣1億5,000萬元),怡華公司則完全不用負連帶賠償責任。

巴黎銀行1998年向翁茂鍾的怡華公司追債,官司不僅敗訴,銀行經理諸慶恩還遭逼死。(翻攝法國巴黎銀行官網)

吳仙富的家人告訴本刊,吳是翁茂鍾的叔父輩,兩家族都是台南紡織集團創辦人侯雨利的姻親,吳、翁兩家共同經營佳和集團也是從事紡織業,吳仙富是佳和集團大股東並為集團的財務副總,後來集團的怡華公司投資慘賠,卻被姪子輩的翁茂鍾要求扛責並自首,吳身為翁的下屬,只好硬著頭皮照做,沒想到不僅成為有罪之身,還遭判賠1億5,000萬元確定,導致含恨而亡,如今,隨著監委王美玉、高涌誠提案通過彈劾石木欽後,家屬也燃起希望,至盼全案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翁茂鍾收押內幕

2021年4月1日,台灣高檢署會同台南地檢署拂曉出擊,由數名檢察事務官衝入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住宅執行搜索,這次的閃電式偵查作為,主要是針對2012年翁茂鍾因炒股案遭判刑1年,得易服社會勞動,但執行的處所台南市警察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卻爆發警察集體包庇放水,翁茂鍾人沒到場社會勞動卻有簽名,工作日誌造假,等於未服社會勞動,刑期卻消滅的不公平現象。

官田分駐所時任副所長楊博賢(圖)主導包庇翁茂鍾易服社會勞動,隔年申請退休並轉至翁的佳和集團上班。(翻攝楊博賢臉書)

知情人士說,楊退休後不僅有退休金可領,到翁茂鍾的公司上班也格外輕鬆,還可年領近40萬元薪水,生活不愁吃穿,日子相當愜意。由於他放水在前、得利在後,檢方不排除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或收賄罪方向偵辦,翁茂鍾便是貪汙罪共犯,屬於重罪。

本刊調查,翁茂鍾從2012年1月至9月間,在麻豆分局的官田分駐所合計易服社會勞動達2,196小時,依規定每天勞動6小時即可折抵一天刑罰,剛好越過1年365天門檻,但他平均每天勞動8.1小時,表面上看似合理,但必須週一到週日、從早到晚掃地或清潔環境,且都不休息才能達標。

司法院4月7日將公布捲入此案的50餘名法官調查報告,高檢署更已認定諸慶恩遭判有罪為冤案,3月15日聲請再審後,高院本月19日將首度開庭,隨著翁茂鍾的第28本筆記本遭查扣及翁遭收押,案情恐再擴大,檢方的偵查作為已讓證據一一浮現,筆記中所記載的驚人內幕及翁的司法門神也將一一現形。

翁茂鍾、石木欽下場

石木欽案關鍵主角富商翁茂鍾至懲戒法院出庭,他證詞與石木欽同一方向,都說有見面沒談官司。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案,2019年9月本刊踢爆他由家人向翁買股大賺5,400萬元後,監察院去年通過彈劾並將他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是否懲戒及追回他退休金,翁茂鍾2021年11月19日首度出庭作證,對於誰在場與他吃飯等關鍵問題,他都答忘了,翁茂鍾坦承與石木欽多次見面,但都是話家常,沒有談自己的官司;監院委律師則指翁涉偽證。

最高法院2021年10月21日認為國家太晚發現翁獲包庇,已逾7年的行刑權時效,裁定翁免服當年1年徒刑確定。(資料照)

而本刊2019年9月至今年6月也以「石木欽案及銀行員之死事件調查報導」揭發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及害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冤死,檢察官擴大追查發現,翁2011年涉炒股遭判刑1年,卻在警方等單位包庇下,造假服社會勞役躲過1年牢災,檢察官原本要讓翁入牢補服刑期,最高法院2021年10月21日認為國家太晚發現翁獲包庇,已逾7年的行刑權時效,裁定翁免服1年徒刑確定。

【全文】石木欽案檢提再審為銀行員之死平冤 諸慶恩血淚手札曝光
【2021調查最鏡爆】高嘉瑜慘遭家暴、私密照恐外流 林秉樞成魔之路全解析

富商翁茂鍾(左後)炒股判刑竟爆易服社會勞動造假,遭法官裁定收押,坐上囚車,神情落寞,眼神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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