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諸慶恩案可望平反 最高檢:判決彰顯平冤糾錯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3年09月20日12:43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0日電)銀行經理諸慶恩被控偽造定存單,判刑後病故。檢察總長邢泰釗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成功,諸慶恩一案可望透過再審翻盤。最高檢察署今天表示,判決彰顯司法平冤糾錯的可貴價值。

最高檢察署今天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諸慶恩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有罪後,不論生前或其配偶均於其過世後,屢次向台灣高等檢察署、最高法院表達欲爭取無罪判決之至切盼望。

新聞稿指出,最高法院今天所做出的判決,已然掃除為諸慶恩利益聲請再審的程序障礙,開啟日後諸慶恩的配偶或特定親屬聲請再審以平反冤屈的救濟途徑及可能曙光,也保障人民憲法上的訴訟權、人格權與人性尊嚴。

最高檢察署表示,非常上訴是刑事判決確定後的特別救濟程序,於救濟被告權利、洗冤白謗,平反冤錯部分,有其不可替代性,最高法院今天做出的判決,充分彰顯司法平冤糾錯的可貴價值,也為非常上訴功能建立意義深遠的里程碑。

此外,諸慶恩遭控偽造文書一案,因最高法院今天撤銷不受理判決,並駁回檢察官上訴,諸慶恩獲判有罪確定,其家屬、台灣高等檢察署均可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高檢署表示,待取得全案卷證後,將研議聲請再審。

全案起於,時任百利達銀行台北分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的諸慶恩,負責強制執行怡華公司,民國88年遭檢舉偽造定存單;此案一審無罪,二審改判4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上訴三審期間諸慶恩病故,最高法院就檢方上訴改判不受理,另諸慶恩上訴部分,以不得上訴為由駁回。

最高檢察署認為,當年最高法院判決諸慶恩案不受理,此部分為重大違背法令的無效判決,去年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今天撤銷不受理判決,並駁回檢察官上訴,諸慶恩有罪確定,家屬、高檢署均可聲請再審。(編輯:張銘坤)1120920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墾丁再中槍!建中畢旅洗1星負評:「溫體柳丁難吃」 業者笑了這樣回應

三立新聞網
02

謝謝你!詹能傑半生奉獻救災 雲翠、普悠瑪皆有他身影

EBC 東森新聞
03

啃老、拒負責人生?弒親、北捷殺人案背後的「自絕於社會」共通點 媒體人嘆:誰都救不了

鏡週刊
04

台灣革命共產黨宣布成立!嗆「推翻我國統治階級」 內政部火速反擊

民視新聞網
05

獨家/傳簡訊向客拜年 名店遭檢舉「違反個資法」

EBC 東森新聞
06

台中豐原一家五口遭詐走上絕路 團購主出庭全認罪

中央通訊社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