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大罷免潮席捲全台,罷免藍委也邁入二階連署倒數階段,針對二階罷免案若連署書格式出現「列印公差」、「複印公差」等俗稱的自然公差問題,是否影響效力?中選會今日釋疑,收件時如經選舉委員會觀察比對與發給的規定格式相符,自不會再另以尺寸工具或其他量測器材予以測量有無分厘毫米之差等情,但若未依規定格式提出將依法不予受理。
中選會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9條第2項規定,提議人名冊符合規定人數,選舉委員會即函告提議人之領銜人自收到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並於一定期間內徵求連署。
中選會續指,依同法第80條第4項及「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規定,連署人名冊未依規定格式提出者,選舉委員會應不予受理。
至於有關連署人名冊影印尺寸問題,中選會表示,依前開法律、辦法及函釋規定等,連署人名冊應以向選舉委員會領取之格式為準,名冊紙張尺寸為A4、表格欄數、欄位寬度、字體大小、字型、字體加粗等均須與選舉委員會發給格式相同,提議人之領銜人、連署人尚不得自行調整。
中選會強調,收件時如經選舉委員會觀察比對與發給之規定格式相符,自不會再另以尺寸工具或其他量測器材予以測量有無分厘毫米之差等情,惟如屬未依規定格式提出者,則依法律規定,選舉委員會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