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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

淡水家有 0~2 歲寶寶注意!淡水淡海國小公托 4/1 起開放報名

嬰兒與母親

更新於 04月02日15:13 • 發布於 04月02日00:00
淡水家有 0~2 歲寶寶注意!淡水淡海國小公托 4/1 起開放報名
淡水家有 0~2 歲寶寶注意!淡水淡海國小公托 4/1 起開放報名

新北市淡水淡海國小公共托育中心昨(4/1)日舉行開幕儀式,新北市政府副市長朱惕之表示,淡水淡海國小公托中心為新北市第 122 家公共托育中心,淡水地區人口持續增加,為提高在地送托處所,串聯淡海國小、幼兒園及公共托老中心,完善在地托育照顧。

▲新北第122家公托「淡水淡海國小公托中心」啟用。
▲新北第122家公托「淡水淡海國小公托中心」啟用。

▲新北第122家公托「淡水淡海國小公托中心」啟用。

結合幼兒園、托育中心及托老中心,打造全齡「都會型學校」

淡水淡海國小公共托育中心位於淡水新市鎮,具有山河海景觀地理特色,創造中心獨特性,目前新北市已達成 122 處公托中心,私托中心 241 處,總計 363 處托嬰中心,至 113 年 2 月底,新北市居家托育人員登記人數 6,967 人,家外托育率已達 43 %,遠高於全國平均,讓家長安心送托,讓寶貝們能在完整優質的托育環境下成長。

為提升淡水新市鎮教育資源,教育局興建淡海國小,全校設施完善且兼具美感與e化綠建築校舍。該校舍結合幼兒園、托育中心及托老中心等公共福利設施,打造一處全齡的「都會型學校」,提供師生及居民更優質的學習環境及公共社福空間,為新市鎮注入一股新的活力,展現新的風貌,讓淡海新市鎮邁向另一個教育新世代。

▲淡海國小公共托育中心將收托70名0~2歲嬰幼兒,4月1日下午2時30分起開報。
▲淡海國小公共托育中心將收托70名0~2歲嬰幼兒,4月1日下午2時30分起開報。

▲淡海國小公共托育中心將收托70名0~2歲嬰幼兒,4月1日下午2時30分起開報。

收托 70 名 0~2 歲嬰幼兒,4/1 起開放報名

新北市社會局長李美珍表示,本次啟用的淡水淡海國小公共托育中心,預計收托 70 名 0~2 歲嬰幼兒,自 4 月 1 日下午 2 時 30 分起開放網路報名,報名期間至 4 月 25 日下午 5 時截止,屆時如登記人數超過各中心收托名額,將於 4 月 26 日上午 10 時辦理抽籤,並於同日下午 2 時公告。

網 路 報 名: 113 年 4 月 1 日(一)下午 2 點 30 分至 113 年 4 月 25 日(四)下午 5 點止

網路報名方法:進入新北育兒資訊網→點選右上角「會員專區」並登入會員(※無會員帳號者請先進行會員註冊)→托育服務→進入「公托線上報名」功能進行報名。

公開抽籤時間:113 年 4 月 26 日(五)上午 10:00

抽籤結果公布:113 年 4 月 26 日(五)下午 2:00

托育資格
托育資格

新北托育資格&補助

我國籍兒童且須符合下列申報要件,於托育事實發生 15 日內向幼兒送托地所屬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嬰中心申請:

收托資格:

1.公共托育中心日間托育收托名額之 10%,優先收托下列兒童:

(1) 新北市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兒童。

(2) 具有本市特殊境遇家庭及弱勢兒童少年生活補助身分資格之兒童。

(3) 父母之一方為中重度身心障礙、或服常備兵役(以徵兵者為限,不含後備役)、或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而須送請托育人員照顧之兒童。

(4) 家庭有同胞兄弟姐妹三名以上之兒童。

(5) 原住民兒童。

(6) 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為未成年,因就學或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而須送請托育人員照顧之兒童。

2.公共托育中心日間托育收托名額之 60%,優先收托設籍當區之兒童

3.公 共托育中心日間托育收托名額之 5%,優先收托中心現職員工之子女。

4.設置於學校內之公共托育中心,其日間托育收托名額之 5%,優先收托該校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

5.不符合前述各項收托資格之一般市民。

招生資訊
招生資訊

補助內容:

(一)就托準公共化機制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照顧者:

1.一般家庭: 13,000元/月。

2.中低收入戶: 15,000元/月。

3.低收入戶、弱勢家庭: 17,000元/月。

4.以上家庭第二名子女加發 1,000元/月;第三名以上(含)子女加發 2,000元/月。

(二)就托公共托育中心照顧者:

1.一般家庭: 7,000元/月。

2.中低收入戶: 9,000元/月。

3.低收入戶、弱勢家庭: 9,000元/月。

4.以上家庭第二名子女加發 1,000元/月;第三名以上(含)子女加發 2,000元/月;最高補助上限 9,000元整。

5.幼兒及父母一方設籍於新北市且就托合作聯盟私立托嬰中心者,每月增額補助3,000元;就托合作聯盟居家托育人員,每月增額補助2,000元。

備註:

1.第2/3胎定義係指戶籍登記為同一父親或母親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2/3名(含)以上子女。

2. 2至3歲延長托育補助(中央款)係分別由教育部以「2歲至4歲育兒津貼」及衛生福利部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與費用」共同支付。

掌握新北市公共托育中心最新訊息,歡迎家長可上「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新北育兒資訊網」、「新北社會局」及「友善公托、幸福新北」Facebook查詢。

整理/林宜屏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

圖片提供/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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