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打死或強姦!竹東冥王可教化判免死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12月24日09:48 • 發布於 2019年12月24日02:17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號稱「冥王」的男子林春雄與其他4名共犯,被控於2015年5月間,姦殺少女並焚屍滅證。一直到高等法院更二審,林男都被判處死刑,其他4名被告則判無期徒刑。不過最高法院認為,林春雄「似有悔意」發回更審。高等法院24日更三審宣判。認為不排除有教化可能,因爲殺人不確定故意,為情節非重大之罪,林春雄獲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林春雄到了更二審雖然被判死刑,還是否認殺人故意和性侵少女。(圖/記者楊佩琪攝)

林春雄因不滿少女曾辱罵其女友,於2015年5月間,與同夥陳哲儒、何文軒、古志強毆打少女後,將少女載到竹東鎮竹林大橋下方,對少女說給你兩條路,一是被打死,不然就是給他們強姦,接著連續對少女性侵得逞,之後還對少女拳打腳踢,打到奄奄一息後,林男等人自顧自離開,到別處飲酒作樂。

一段時間後,其中2嫌回到現場察看,卻發現少女已經斷氣,趕緊通知林男等人,5人討論後,決定潑汽油焚屍滅證。

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林春雄等人無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除林男及共犯陳哲儒維持無期,其他人改判20年至28年不等有期徒刑。不過到了更一審,法官認為林男等人惡性重大,尤其林男根本毫無悔意,改判死刑,其餘人維持無期徒刑或判20年刑期。更二審再加重,林春雄維持死刑,共犯則通通改判無期徒刑。

但案件再度進入最高法院,法官除認為林男被控性侵少女的依據,僅有共犯的自白,且林春雄否認殺人故意和性侵,也與少女的家屬達成和解,雖然尚未履行,但林男名下有土地及車子可支付和解「似乎有悔過之意」,因此再度發回。

立即加入三立新聞網Line官方帳號,給你最新焦點話題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台中地檢「乙等懲處」惹議 公務員炸鍋:考績被迫吃乙算什麼?

自由電子報
02

剴剴遭虐死 「沒養過他一天的生母」求償800萬

壹蘋新聞網
03

鋼板突從2層樓高墜下!移工逃不及「當場爆頭亡」 工廠被勒令停工

太報
04

興奮載老婆跟人開房!桃園NTR癖男真被奪妻 崩潰怒告

EBC 東森新聞
05

24歲兒遭同性伴侶砍殺亡!父殯儀館崩潰痛哭控:兇手心術不正

三立新聞網
06

不選黨主席真實內幕曝光!盧秀燕鬆口吐4字

NOWNEWS今日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840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