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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彭文正涉誹謗蔡英文學歷造假被起訴卻滯美不歸 北院發布通緝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11月19日14:12 • 發布於 2021年11月19日12:45
彭文正(見圖)質疑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有假,被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彭在北院審理時滯美不歸,北院今正式發布通緝。(資料照)
彭文正(見圖)質疑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有假,被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彭在北院審理時滯美不歸,北院今正式發布通緝。(資料照)

首次上稿 17:21更新時間 20:45 新增通緝時效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媒體人彭文正質疑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有假,但檢方查出蔡確實於1984年取得博士學位,文憑為真,彭卻以聳動言論貶損總統名譽,先前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彭。台北地院上月20日開庭時,彭未到庭,經檢方聲請拘提,北院稍早指出,我國司法權不及於美國,因此拘提並無實益,直接發布通緝。通緝時效將至2035年3月19日為止。

北院指出,經審酌檢察官、辯護人陳述後,認為相關事證足認彭文正已構成逃亡要件,而台灣司法權不及於美國,故無拘提實益,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發布通緝。

北院並解釋,彭文正的辯護人雖稱彭考量回國將有人身危險,且台灣防疫規範嚴格等理由,無法不到庭。然而,辯護人所謂彭的手機在美遭到定位,以及手機遭駭部分,雖提出手機畫面影本為據,但其真實性與關聯性未經證實,不能因此認為彭在台有人身安危之虞,況且入境台灣雖有若干防疫規定,客觀上並不會阻礙彭回國。

北院並認為,彭文正以北院若不依其聲請調閱卷證就不到庭,顯然是倒因為果;至於彭請求審理蔡英文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除公訴檢察官已表明不在本件起訴範圍外,彭既然否認犯罪,為何又請求擴張審理未經起訴部分,顯然互相矛盾。

另就彭文正請求法庭直播部分,北院指,法庭活動牽涉案件當事人、證人、執行公務人員、旁聽者等所有參與者的言行舉止、個人資料、樣貌形影,屬法律保留事項,不能在法無明文情形下,由法官在個案中依其訴訟指揮權決定,且法院是否准許法庭直播,也不是彭可拒不到庭的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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