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翻盤!黎智英上訴成功「詐欺罪獲撤銷」 女兒盼川普4月訪中救人
香港上訴庭2月26日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前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兩宗欺詐罪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期。兩人於2022年被裁定欺詐罪成,分別判囚5年9個月及21個月;其中黃偉強早已服滿刑期。黎智英目前因《香港國安法》案件服刑,預計仍須服刑至2040年,但因本案刑期撤銷,其整體服刑計算時間有所縮短。
上訴庭:無披露責任難構成欺詐
根據《BBC》報導,案件源於香港科技園公司指控,黎智英與黃偉強在租用將軍澳工業邨「蘋果大樓」期間,容許黎名下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在大樓內營運,違反租契並構成欺詐。該大樓為《蘋果日報》及壹傳媒總部。
上訴庭由首席法官潘兆初及法官彭偉昌、彭寶琴審理。判詞指出,雖然力高佔用處所違反租賃條款,但普通法原則下,合約一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身違約行為。法庭認為,黎智英與科技園屬一般商業租賃關係,不屬須承擔披露責任的特殊關係,因此控方未能證明隱瞞構成刑事欺詐。
法庭亦指出,即使存在披露責任,相關刑責亦應由公司承擔,而非個別公司人員。最終裁定兩人上訴得直,撤銷所有定罪及判刑。
原審:指黎智英刻意隱瞞力高存在
原審法官陳廣池曾裁定黎智英為集團主事人,認為其簽署文件及會議紀錄顯示「刻意隱瞞力高存在」,且「沒有一絲一毫悔意」,判處其監禁及罰款200萬港幣(約新台幣798萬元),並取消擔任公司管理層資格8年;黃偉強則判囚21個月。
控方指,力高顧問由黎智英及其助手賽門(Mark Simon)共同經營,登記地址曾設於壹傳媒大樓。另一高層周達權曾列被告,後轉為特赦證人。
黎智英因國安案服刑
黎智英另涉《香港國安法》案件,被判囚20年,其中2年原與欺詐案同期執行。由於欺詐案刑期撤銷,國安案刑期將重新計算,雖出獄日期略為提前,但仍預計服刑至2040年。
家屬赴美尋求營救
同時,美國總統川普24日發表第二任期首次國情咨文演說,黎智英之女黎采受邀出席。美國眾議院議長強生表示,此舉旨在向外界傳遞美國營救黎智英的決心。黎采與兄長黎崇恩期望川普4月訪中時,向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釋放黎智英。
黎采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形容,父親被判刑「殘忍且令人心碎」,並指川普訪華對爭取釋放「至關重要」。紐澤西州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Christopher H. Smith)則協助安排黎采訪美行程,並稱讚其兄妹為父奔走的努力。
川普過去曾表示已要求中方考慮釋放黎智英,並承諾「100%會把他救出來」。目前黎智英仍在香港服刑,其案件持續引發國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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