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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槍砲修法 網路自學改造手槍最重7年以上刑期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8月04日02:40 • 發布於 2020年08月04日02:33

新北市刑大日前獲報張姓男子擁有非法槍枝及毒品,組成專案小組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經積極蒐集相關犯罪事證,日前掌握其藏匿槍毒處所,持搜索票上門逮捕張嫌,當場起出改造手槍1把、子彈4顆、毒品海洛因3包,共重200公克、安非他命1包,重1.7公克、毒品咖啡包26包、1粒眠14顆,警詢後依違反槍砲、毒品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追查改造槍枝來源,發現張男無工科背景,靠上網自學改槍方法,從網路上購得操作槍,改造成具殺傷力的非制式槍枝,所有方法及工具皆自網路上取得,宅在家也能製造槍。由於改造槍枝氾濫,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自今年6月12日起生效,將「非制式」槍枝刑度提升與「制式」槍枝相同,改造手槍刑度最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市刑大指出,由於坊間操作槍可輕易透過實體店面或網購取得並改造成具有殺傷力槍械,且不受查禁管制,此次修法重點擴大「模擬槍」範圍將操作槍納入管制受規範查禁。模擬槍新修正定義為具類似真槍的外型、構造、材質及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且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者,未經許可販賣或持有者分別最高可處250萬元或20萬元罰鍰。

新北市刑大隊大隊長黃壬聰表示,為緩衝民眾原持有操作槍由合法轉為非法的過渡期,民眾於修法後在法定報備期間6個月內,即自今年6月12日至12月11日,可向戶籍地警察局申請報備查驗發照或自行繳銷,否則逾法定期間遭查獲將予面臨最高2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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