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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警專第一名畢業!偵查佐恐嚇槍擊盧秀燕遭起訴 記功5次也難逃重罪

鏡週刊

更新於 01月07日05:10 • 發布於 01月07日05:10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台中市警局女偵查佐涉嫌恐嚇台中市長,遭台中地檢署依恐嚇公眾罪嫌起訴。(本刊資料照)

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1名25歲黃姓女偵查佐,去年12月北捷發生隨機殺人事件後,竟在警職群組與社群平台多次發表恐嚇言論,包含揚言對長官「開槍爆頭」,甚至放話「在盧秀燕腦門開3槍」,引發社會譁然。台中地檢署偵結,認定其行為足以使一般人心生恐懼,且辨識違法能力正常,依恐嚇公眾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據悉,該偵查佐是警專第一名畢業,從警資歷超過3年,期間記功5次、嘉獎累計203次,學經歷與專業背景優異,卻在重大社會暴力事件後,於網路發表涉及槍擊、掃射等具體暴力語句。檢方指出,正值社會高度恐慌、公共安全信賴亟待修復之際,其言行對公權力形象與社會安全危害尤鉅。

言論是情緒宣洩 還是構成恐嚇?

檢方查出,黃女自2025年12月19日晚間至21日下午,先在警職同學LINE群組留言「猜猜闕○○會被誰開槍爆頭」「好想知道誰可以一槍把○○打死」,隨後又在Threads貼文下方留言「撿槍掃射」「只有我可以當號召者」等語,內容明確指向暴力行為。

揚言槍擊市長 是否已跨越法律紅線?

12月22日,黃女再度發文稱「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3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並附上市府活動立牌照片,畫面中市長臉部遭破壞,檢方認定其表意明確,足以使公眾產生恐懼。

偵訊時,黃女否認恐嚇犯行,辯稱是為警惕他人、讓看到的人害怕,並強調自己發文時情緒平靜,射擊成績多次滿分,具備用槍與辦案經驗。檢方與同學證詞均指出,她具正常辨識能力,且未遭職場霸凌,仍在重大事件後發表煽惑暴力言論,難以卸責。另1名張姓男子亦因發表大規模隨機殺人言論,一併遭依恐嚇公眾罪起訴。

★《鏡週刊》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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