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免職翻案!北高行撤銷處分 勞動部:仍停職、沒有復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吳姓員工,2024年11月4日在辦公室自縊,勞動部調查認為分署長謝宜容管理方式涉及職場霸凌情節重大,記2大過免職,謝女不服,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復審被駁回,進而向法院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9/3)日判決撤銷復審決定及免職處分,勞動部可上訴;勞動部則晚間回應,謝員目前另依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停職中,其停職身分與狀態不受今日判決影響,並未復職。
判決指出,謝宜容疑似涉及職場霸凌事件,應由勞發署進行專案考績並考核獎懲,但在相關會議未進行討論及決議前,時任勞動部長何佩珊於2024年11月20日下午2時35分,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逕自答稱「會作成一次記2大過處分」,但勞動部於同日下午5時30分才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建請一次記謝宜容2大過處分。
判決認為,勞動部當時只負責核定謝宜容的考績,卻率先召開考績會作出決議,再交由勞發署於11月21日上午召開考績會進行審議,最後作出相同內容的決議,勞發署在此情況下,根本無法發揮機關內部同儕評量,以及建立群體規範評價標準的功能,免職處分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勞動部傍晚則說明,目前尚未收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之完整內容,將於收受判決書後,研議上訴等相關事宜。此外,謝員目前另依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停職中,其停職身分與狀態不受今日判決影響,並未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