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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新北女公務員遭「權勢性侵」墜樓亡 執行長求刑15年最終判決出爐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新北市一名林姓女公務員2020年7月間在辦公室墜樓身亡,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高度震驚。隨著調查深入,檢方發現她生前曾在某物理治療所任職時,遭該所執行長廖姓男子酒後性侵,之後更陷入長期被操控的不倫關係。廖男不斷以「會與妻子離婚,再與她結婚」作為承諾,讓她無法離開這段關係。林女為了斷絕此段關係,努力考上公職,原以為能重啟人生,卻不堪廖男與廖妻的糾纏與訴訟壓力,最終在林女的上級約談後墜樓身亡。

判決內容指出,林女於2017至2018年間在某物理治療所工作並住在員工宿舍。2017年9月的一場員工聚餐後,廖男趁酒意性侵得逞,事後下跪請求原諒,聲稱愛慕林女已久,並承諾會與妻子離婚。兩人其後維持多年的不倫關係,但林女逐漸意識到廖男並無履行承諾的意願。雖然她試圖脫身,但廖男仍持續糾纏,林女最終考上公務員職位,盼能重新開始。

其後,她決定向廖男的妻子坦白此段關係,希望能抑止廖男行為,卻反遭廖妻以妨害家庭提告,而她在臉書揭露廖男的行為後,又再度被廖男控告妨害名譽。2020年7月初,林女原本要到警局製作筆錄,卻先被單位主管以匿名信檢舉「涉及不倫」為由約談。她在說明後情緒崩潰,當晚在臉書留言千字文,詳細記錄性侵經過、情感被欺騙的痛苦、以及承受的法律壓力。文末寫下「願用命,讓真相浮出」後,於當晚11點多墜樓。

案件爆發後,檢方最初以查無具體犯罪事證將廖男不起訴。經高檢署再議發回,檢察官改以強制罪及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等罪嫌起訴,求處15年徒刑。不過,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林女性侵後仍與廖男持續交往,難以認定她的自殺是因羞忿而起,因此未採納「羞忿自殺」部分,僅依強制性交罪判刑三年六月。廖男上訴期間與林家達成300萬元和解並部分履行,高院審酌其態度,將刑期改為兩年,但不予緩刑。

案件最後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3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見解,全案就此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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