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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吳子嘉譙柯文哲「雜碎」判賠10萬 同一天罵她混蛋也得賠5萬

鏡新聞

更新於 14小時前 • 發布於 14小時前 • 鏡新聞
吳子嘉辱罵柯文哲判賠10萬元。(翻攝自董事長開講臉書粉專、資料畫面)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2024年在直播節目,辱罵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最大爛貨」、「雜碎」、「王八蛋」等,刑事部分去年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30日;民事柯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吳子嘉是單純辱罵的情緒性言論,難認有促進公共思辯可言,已侵害柯文哲名譽,判賠10萬元,可上訴。吳子嘉當天直播也對黃光芹開罵,黃也提告求償,法官判賠5萬元。

柯文哲提告主張,吳子嘉在2024年1月4日晚上「董事長開講」直播節目時,公然辱罵:「最大爛貨是誰?第一個是誰?柯文哲嘛,柯文哲你X個X,柯文哲雜碎,柯文哲小丑,你X的放狗咬我」、「你落選就是個王八蛋」、「一個人打你兩個,幹XXXXX,柯文哲我XX媽」。

柯文哲認為,吳子嘉的言論足以貶損他的人格尊嚴與社會評價,侵害名譽權,提告民事求償100萬元;刑事部分,吳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30日。雖然吳子嘉辯稱是為促進公共思辯,不過台北地院認為,吳的言論依一般社會通念,有相當貶低意味的侮辱性詞彙,認為柯的社會評價確有因而貶損,不採信吳的辯詞,判賠償柯文哲10萬元。

另外,吳子嘉同一天在節目也批評媒體人黃光芹「混蛋」、「我XXXX啦」、「黃光芹來幫我吹好不好」,黃光芹同樣提告求償100萬元。吳子嘉辯稱,他對黃光芹的不雅言論是模仿柯文哲支持者「館長」陳之漢的粗俗表達方式,台北地院仍判賠償黃光芹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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