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E書】我們為什麼會相信某個隨便想想就能判斷它其實很瞎的說法?
文/犁客
你可能在好萊塢電影裡看過這樣的場景:角色走入法庭踏進證人席一手按著《聖經》一手微舉,宣誓自己接下來說的證詞盡皆屬實──你想,按著《聖經》對說不說謊究竟有多大的約束力?美國移民那麼多,如果找個佛教徒這麼做有意義嗎?或者一個更直接的問題:其實我們都知道手按《聖經》的舉動比較接近形式和給予證人心理暗示,「作證不能說謊」的實際約束力來自法律上關於「偽證」的懲罰,而且就算有這種實際的約束力,還是有人會說謊。更誇張的是,會有些證人根本沒打算說謊、他們以為自己說的句句屬實,但卻根本不是事實。
很多人會認為這種狀況就是證人並不誠信,但這違反上頭剛提過的「有些證人根本沒打算說謊、他們以為自己說的句句屬實」前提,所以這些證人是誠實地說出了不符事實的證詞──為什麼?原因很簡單:他們記錯了。
(妙的是不久之後他們回想起來可能會發現自己其實知道事實,但不知為何作證時想到的反倒不是事實──當然,對理應以事實做為判斷基準的法院而言,這狀況一點兒都不「妙」就是了。)
先擱下好萊塢電影,這個在空間上和台灣有點距離,來講個時間上和現在有點距離的案例但就發生在台灣的案例。
1978年,台灣的《中央日報》副刊刊載了一篇文章,內容是個越南難民在南中國海一座孤島上的絕筆控訴,用海螺尖沾自己的鮮血寫在襯衫破布上,提及越戰如何破壞自己的國家,以及家人如何在戰亂及後續的越共迫害中死亡。我國漁民出海時在島上發現這塊破布,帶回台灣後經由一個老師翻譯成華文發表。相關文章後來被整理成一本薄薄的小冊叫《南海血書》,大為流行,不但變成中學小生必讀書籍、公務機關大量印行,連販售版都賣了超過二十萬冊,還改編成電影,套句現在的形容,根本是「現象級」作品!
不過《南海血書》的內容是假的──先不提整件事有些部分實在有點,呃,中二(例如這個寫下絕筆的越南人叫「阮天仇」這種看起來就像假名的名字,而且用海螺尖沾鮮血寫在布上寫出了一大篇文章老實說也不大可能),這個「個人經歷」的內容本來就有多處前後矛盾──它發表之後,質疑聲浪從沒少過,可是當時很多人認為質疑者自己才有問題,一直到2003年,當初造假的《南海血書》真正作者出面承認,還是有人認為死得好慘的阮天仇真有其人。
上頭這兩個例子看來發生在不同時空,但核心其實牽涉到同一件事:「相信」。
我們為什麼會相信某個隨便想想就能判斷它其實很瞎的說法?我們為什麼會相信某個我們本來就知道不對的說法?我們為什麼會在聽到某個說法、但還沒查證的時候,就相信它值得或應該告訴我們的朋友、貼在社群平台,好讓更多人知道?搞清楚我們的相信機制是怎麼運作的,可以讓我們在平日做出更合宜的選擇,在非常時期做出更正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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