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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賓利俏女警」邱薏瑄曠職詐加班費二審判決出爐 她還有這案重判12年

壹蘋新聞網

發布於 09月16日09:21
女警邱薏瑄詐領加班費一案,二審判決定讞。翻攝自邱薏瑄臉書
女警邱薏瑄詐領加班費一案,二審判決定讞。翻攝自邱薏瑄臉書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曾開賓利豪車上班炫富,被封「賓利俏女警」的北市南港警分局前女警邱薏瑄(30歲),被控值勤期間外出逃勤,曠職3小時詐領975元加班費,還開巡邏車載男友,詐取104元加油費,一審遭台北地院依詐欺等罪判8月,邱女上訴,今天(16日)台北地院二審宣判,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邱薏瑄在去年3月18日和4月13日,於執行職務時擅自外出,總計逃勤3小時23分,卻請領加班超勤費,詐領975元。不僅如此,她還在逃勤時,把警用巡邏車當作私人交通工具,載男友到新莊,行駛18.7公里,詐領加油費1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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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邱女堅稱當時是休息時間,待命依規定可外出,沒詐領加班費,但法官審酌依照外勤員警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 ,必須員警有實際執行勤務或實際督導勤務才能請領加班費,認定她詐領。

台北地院審理後,依2個詐欺取財罪判她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另公務員假借職務詐取財物罪,判3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邱女因另涉詐團黑吃黑案,遭新北地院重判12年,還被羈押,認為自己是真心改過,因此在詐領加班費一案上訴,不過今天北院駁回。

邱薏瑄先前被查出在中山警分局服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幫忙詐團男友查個資、製作不實筆錄索賄,遭檢方依洩密、偽造文書及貪汙等罪起訴,事後也被北市警局免職,新北地院後依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及貪汙索賄等罪重判12年,其中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年,本案目前邱女仍在上訴二審中。

曾就讀高雄大學法律系的邱薏瑄,後來棄法從警,結業後分發至台北市中山分局派出所,因家境富裕,任職期間開賓利上下班,被封為警界「賓利俏女警」,但她從警期間話題不斷,2015年間,她搭高鐵時一口氣買下3個連號座位,還在座位上赤腳自拍,引發熱議,2016年間懷疑某任男友與前女友藕斷絲連,違法偷查男友車籍資料,種種事蹟讓她早已被列為輔導對象,後來涉案遭到北市警局汰除。

女警邱薏瑄曾惹出買3座位搭高鐵露趾自拍、開賓利名車等爭議。翻攝自邱薏瑄臉書
女警邱薏瑄曾惹出買3座位搭高鐵露趾自拍、開賓利名車等爭議。翻攝自邱薏瑄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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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39

  • Chou
    有警察成為詐騙集團內應,上司督導有漏洞,怎麼沒報導有關警察上司的連帶處分?
    2天前
  • 黃義瑋
    悲哀啊 殺人罪 酒駕撞死人 都沒判這12年 這些罪到底如何能判12年 司法老是一堆烏龍判決
    2天前
  • 杰克,孔
    在短短的人生中,能有多少歲月讓其揮霍,拿無知當有趣
    2天前
  • 🐇🐍閎🐍🐇
    如果沒有跟黑道掛勾,她虛報加班費罪都比較輕,唉,悔不當初啊。
    2天前
  • 星之進
    這下關到老太婆出來了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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