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中捷砍人案今二審宣判出爐 兇嫌洪淨改判9年9月
去(113)年5月21日,在台中捷運發生一起砍人案,歷經超過半年的偵查、審理開庭,去年12月26日一審宣判,法官依2件殺人未遂和恐嚇公眾安全罪,合併判處砍人犯嫌洪淨10年有期徒刑,洪淨不服上訴到二審,今(23)日,法官判處洪男有期徒刑9年9個月。
上一次(2月14日)於台中高分院召開二審的程序準備庭,洪男起初全認罪,但主張「恐嚇危害與殺人未遂論以裁判上一罪」、「殺人未遂在主觀未必故意」,不過法官聽完後直言,「拿刀砍人說是未必故意,意義不大」,後續洪男又突然改口沒殺人意圖,由於有所矛盾,與律師當庭討論60秒後,洪男決定遵照「真實內心狀況」,拒絕認殺人未遂,庭末洪男雖還有話想說,但法官要他下次言詞辯論再表達。
回顧這起案情,洪男聲稱對家庭、求學不滿,想藉由殺人讓全國民眾看到自己,於是刻意挑在今年5月21日,也就是北捷鄭捷隨機殺人10周年當天犯案,並砍傷長髮哥和呂姓少年,事後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此案經歷多次開庭,即便洪男稱自己沒有殺人犯意、沒想傷害任何人,還向受害者「長髮哥」許姓男子、呂姓少年道歉,台中地院一審仍依恐嚇公眾罪、2個殺人未遂罪,各判洪男1年6月、7年10月及6年8月,3罪應執行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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