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31歲陳姓女子未婚生有2名女兒,去年5月生下么女後失業,經濟狀況不佳卻仍跑出去玩樂,將么女獨留家中8天餓死,女嬰解剖發現腹部全空,肝醣消耗殆盡慘死,橋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陳女有殺人故意,偵結依殺人罪嫌將她起訴,陳移審後由橋頭地院裁定續押。
檢警調查,陳女兩名女兒父親不同,娘家在大社區,母親也是單親,在自助餐店工作,屬於社區中經濟較為弱勢的家庭,生下么女後,陳女因失業被列為脆弱家庭,經社會局協助,在鄰近的教會安置點租屋生活。
去年9月15日晚間8時許,陳女將4個月大的么女獨留在家,她則騎機車外出,長達8天都未返家,直到同年月9月23日上午7時許才回到家中,么女因餓了8天,早已在房間喪命。
當天一早,陳女應將么女送托,她接到社會局來電詢問么女狀況,卻在電話中表明女兒已經死亡,社會局隨即通報救護車趕往安置租屋處,但女嬰已全身發黑、有異味,檢警相驗後,初判為營養不良等因素喪命。
據了解,陳女中秋節前夕帶著大女兒返家,卻將小女兒獨留家中,期間還出席家庭聚會,彷彿忘記女嬰仍等候母親回家,其他家人見女嬰沒有跟隨在陳女身旁,詢問後陳女僅稱在朋友家,沒多做回應。
檢方當時偵辦時,認為陳女身為生母,具有照顧女嬰的保證人地位,卻忽略女嬰需求,將她獨留在家中,明顯具有殺人故意,陳女也坦承將女嬰獨留家中,訊後依殺人罪聲押獲准。
橋頭地檢署發現,陳女不在家的8天內,母親及社工都有詢問么女狀況,但陳女卻都謊稱有委託別人照顧,阻斷其他人救援么女的可能,么女經解剖後,確認有臟器萎縮、全身脂肪組織減少、肝細胞內幾無肝醣、腎小管肌球蛋白堆積等營養不良症狀。
橋檢偵結,綜合陳女犯行認定她有殺人故意,今依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嫌將陳女起訴,全案將依國民法官法審理,建請國民法官庭加重其刑。
留言 110
dreamlife(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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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重判
7小時前
🌸可愛MiKa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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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那個屁股要吃那個瀉藥!太狠心了,生了卻把四個月的女嬰丟在家8天,想也知道一定會餓死!真的很討厭這種只愛自己爽的人,小孩生了卻不理!
7小時前
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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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這女人是何背景、原因
總結就是:可惡!可怕!
7小時前
Julian
是故意致嬰兒於死沒錯。應該跟社工表明願意送養,讓生命有機會綻放,而不是替她決定生死。
7小時前
張蕙麟🌷Aurelia🌿🌿
讓不能自主的孩子活活餓死,怎麼忍心真的好狠,真的好狠好可恨
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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