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滅門案判死 家屬憂2審改輕判
本報綜合報導
新北三重祖孫三代命案,張姓男子殺死妻子、岳母與繼子,一審國民法官庭判死刑。二審二十一日開庭,張男認罪,改只對量刑上訴。死者家屬擔心二審會輕判,指凶手非一時衝動。
二審高等法院開庭前,陳姓女子表示,張男殺死她的媽媽、妹妹及外甥,她以告訴人身分出庭,擔心會從死刑改成輕判。對於張男行凶,她認為並非一時衝動,因為張男在原定還錢當天就動手殺人。
張男被控於一一三年四月三十日晚間至五月二日凌晨,在三重區住處陸續使熟睡中的妻子陳女、六十九歲劉姓岳母與三歲繼子窒息身亡。
張男犯後以被單包裹三具屍體,之後竊取岳母存摺、信用卡及保險箱內財物,盜領存款來升級交友網站會員、買賭博儲值金等。
張男伴屍六天後,同年五月六日帶著陳妻的博美狗「糯米」逃亡至台中某間酒店,入住時還偽簽他爸爸名字隱匿身分。警方同年月十二日在台中逮捕張男,檢方偵結依殺人等罪嫌起訴。
案件由新北地院法官與六位國民法官共同審理,去年九月間一審宣判,依兩項殺人罪及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本件為首起由國民法官法庭判決死刑的案件,經上訴由二審高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