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躲雨新竹男偷走超商門口90元雨傘 代價罰金3萬元
新竹陳男雨天順手牽羊,見超商門口傘架放著一把雨傘,趁無人注意取走使用,事後遭失主報警。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涉犯竊盜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男去年7月7日上午11時10分許,徒步行經新竹市某區某街的全家超商新竹北門店前,當時下著大雨,見林姓民眾所有、放置在傘架上的雨傘一把,市價約90元,竟起貪念,趁四下無人注意之際,將雨傘取走供自己避雨使用,得手後離去。
失主發現雨傘不見後報警處理,警方調閱店外監視器畫面循線追查,鎖定陳男身分。陳男到案後,主動交出雨傘供警方扣案,該雨傘已返還失主。
法官指出,陳男明知他人財物仍不思以合法方式取得,僅因一時不便就在雨天竊取他人雨傘,未尊重財產權,行為不足取,且陳男過去曾因竊盜案件經判刑確定並執行完畢,素行難認良好,審酌陳男坦承犯行,顯見已有悔意,最終依竊盜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