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遭竹科客戶寄信指「專業不足」害解僱?新竹男因「這原因」求償敗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7月30日05:01 • 發布於 07月30日04:50

任職於竹科供應鏈廠商的黃男指控遭竹科客戶劉男發電子郵件批評「專業度不足」、「態度傲慢」,導致被公司解僱,憂鬱症狀加劇,提告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不過,新竹地方法院認為,劉男是基於職務針對工作表現提出評論,未逾越合理範圍,且無法證明該郵件為解僱主因,判決黃男敗訴。

根據判決書,黃男指出2025年4月代表公司參加客戶公司的會議後,遭劉姓經理寄信批評「專業度不足連SPC都不懂、連Hong in的製程都不清楚」、「態度傲慢」等,認為內容不實,已損害其專業形象及名譽。

黃男主張,劉男利用客戶主管身分施壓公司,導致他收到郵件約3小時後遭解僱;因任職期間未曾被通知不適任或接受輔導,認為郵件是解僱主因。該事件造成失業及身心受創,憂鬱症狀加劇,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

劉姓經理辯稱,他負責監督供應商品質管理,因黃男在會議中對製程及品質管理工具掌握不足,基於職責才向原告及其主管反映情況。屬善意提醒,並非惡意毀損名譽,且電子郵件僅寄送相關主管及與會人員,傳播範圍有限。

劉男表示,原告遭解僱是該公司依人事管理權限所作決定,並非其所能左右。從原告主管回覆內容可知,原告任職未滿2個月前,已有員工及客戶反映其專業能力、情緒管理及抗壓性問題,公司也原定召開評議會討論去留,並非因該封電子郵件才解僱。

法官審理認為,劉男電子郵件是依據會議經過及黃男回覆內容,就供應商品質管理與工作表現提出職務評論,並非針對私人事項或無事實基礎的謾罵;且收件人僅限相關業務及管理人員,傳播範圍有限,屬合理評論,難認侵害名譽權。

至於解僱部分,法院指出,黃男遭解僱前,公司已接獲員工及客戶反映其專業能力、情緒管理及抗壓性問題,並原訂召開評議會討論去留,電子郵件僅促使公司提前約談,難認為解僱主因。黃男提出的醫療資料僅能證明過去有憂鬱症就醫紀錄,無法證明病情因電子郵件而加重,健康權受侵害主張難以成立,法院因此駁回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新竹地方法院認為,劉男是基於職務針對工作表現提出評論,未逾越合理範圍,且無法證明該郵件為解僱主因,判決黃男敗訴。聯合報系資料照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陳幸妤認錯人!16年女病患PO文「幫趙建銘洗白」:我不是獄友小三

三立新聞網
02

打火機點燃殺蟲劑!3男「燒了家樂福」…22歲男「付全責」要賠3.9億天價

三立新聞網
03

赴港「起立聽中共國歌」!退將臧幼俠5年月退俸被砍75% 告國防部慘吞敗

太報
04

當街砍死妻子、小姨子!土城家暴男開庭泣不成聲 家屬斥:鱷魚的眼淚

自由電子報
05

OL拔隱形眼鏡竟因這原因角膜如同貓爪抓過

NOWNEWS今日新聞
06

雨天登玉山撐不住!10歲女童頭暈、22身體無力 警消冒雨接力背下山

聯合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