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起立聽中共國歌」!退將臧幼俠5年月退俸被砍75% 告國防部慘吞敗
國民黨前黃復興黨部主委、退役陸軍少將臧幼俠前(2024)年8月赴香港參與中共統戰活動,疑似起立聽中共國歌,國防部認定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砍5年75%月退俸、追回溢領金並撤銷獎章及執照。臧幼俠告上法院,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比對活動相關影像後發現,臧幼俠確實有起立致敬,妨害國家尊嚴,認定國防部處分合法,今(8/17)日判臧幼俠敗訴。可上訴。
本案源於,臧幼俠2004年7月從陸軍退伍,但國防部發現,他於2024年8月20日,竟現身出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在香港舉辦的「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期間還起立聆聽中共國歌,於是決議依違反《兩岸條例》,處5年停止領受月退俸75%,溯及自事發當天開始生效,並追繳19項獎章及執照。國防部並通知各支給機關協助辦理。
各機關於是開始對臧幼俠啟動追回作業,先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發函,要求臧幼俠返還已撥入他帳戶內的退休俸共8萬7308元,以及於同年8/20至9/30止溢領的優存利息3萬7991元。後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也通知臧幼俠,要繳回溢領的新制退除給與3萬7410元。臧幼俠不服,一路告到行政法院。
但北高行指出,根據《兩岸條例》規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的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都禁止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或機構)、團體所舉辦的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若違反規定,原服務機關可視情節,停發5年月退俸50%至100%,已支領者也應當追回,並追繳註銷相關獎章、勳章、執照等。
北高行認為,臧幼俠自己也坦承,當天曾在活動會場簽到並進入場內,法院也勘驗了國安局提供的蒐證照片、臧幼俠提供的現場轉播光碟及Youtube現場轉播影片,認定他當天確實出席參加了該場活動。
北高行說明,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已經被內政部陸委會公告為「大陸地區大眾傳播體系組織」,是準官方的社會團體,屬於政治性團體,且活動期間,會場內在播放中共國歌時,臧幼俠也有起立聆聽致敬,是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因此,北高行認為,國防部等機關辦理停發部分退休俸、追繳溢領優存、註銷獎章及執照,合法有據,判決臧幼俠敗訴。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