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語拼音辦護照遭拒 外交部:非刻意刁難
2019年外交部修正公布,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國人辦理護照時,外文姓名可使用國家語言,像是客語、原住民語或河洛語作為拼音,不過近日有民眾想以河洛語拼音,替子女申請護照,卻遭到戶政事務所人員拒絕,外交部表示應是溝通上有誤會,並非刻意刁難。
您知道現在護照上的外文姓名,可以使用客語或是河洛語來拼音嗎?不過日前有網友在Threads分享,在臺北一間戶政事務所,以河洛語拼音加上外文別名,替子女辦護照時,遭到戶政事務所人員拒絕,隨後向外交部求證,幾經波折才順利完成申請。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護照行政組科長 張士軒:「在108年以後呢!就可以,已包括像是我們現在說的國語,還有臺語、客家語,還有像是馬祖他們所講的福州話,馬祖語這些都可以來作為那個,我們的護照的外文姓名的,逐字音譯的方式。」
民眾想用母語申辦護照受阻,所幸最後只是誤會一場,而前客委會主委楊長鎮,也和客家新聞分享,其實他早在2020年,就申請在護照中文姓名下方,加上客語拼音,為了跟上國家語言發展法,政府在2019年8月9日修正公布,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依照規定,現在辦理護照的外文姓名,可以使用國家語言讀音,逐字音譯為拉丁字母,而已經持有護照的人,也可以以音譯的外文姓名,與中文姓名的國家語言讀音不符為由,申請變更外文姓名一次。
前客委會主委 楊長鎮:「人的姓名是跟人的自我認同,個人人格的尊嚴有關係,用自己的母語,來寫我們自己本人姓名的拼音,我想是這是對人權的一種認同權,文化權的一種尊重。」
姓名不僅是個人標識,也是文化認同的象徵,隨著政策調整,越來越多人選擇在護照中,展現自己的母語,這也進一步促進社會,實踐語言平權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