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海岸利用許可遭撤 中油:不影響三接外擴防波堤施工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08月20日14:01

(中央社記者謝怡璇台北20日電)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判決,撤銷內政部許可三接海岸利用的原處分。中油晚間表示,潘忠政、葉斯桂等人所訴兩案,不涉及三接核心施工區域海岸利用許可;環團針對海岸利用許可另案提訴訟、法院審理中,不影響目前三接外擴防波堤施工。

桃園市居民為保護藻礁,提告請求撤銷內政部許可三接(面積95.4公頃)海岸利用的原處分。中油晚間表示,針對潘忠政等人所訴,認為三接工程危害其身體、生命安全,最高行政法院認定,三接工程並無可能對於20公里外的兩位訴訟人造成危害。

中油提到,針對葉斯桂等人所訴,認為觀塘工業港海岸利用許可(應為填海造地面積5公頃)有行政程序瑕疵,經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判決、撤銷原處分。

中油指出,中油(訴訟案參加人)將針對判決內容提供相關資料予內政部(訴訟案被告),做為後續訴訟答辯說明,以便補正程序。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3月向桃園市政府函送「桃園觀塘工業區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就天然氣事業部第3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將於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內,進行「第一階段開發計畫-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面積95.4公頃)」的一定規模以上工程,依海岸管理法規定申請許可。

內政部107年3月間作出原處分函復中油,依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議決議補正完竣,內政部予以許可,中油依核可的說明書辦理。

環境保護團體與部分居民等提告主張,開發基地距「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不到5公里,填海造地違法,內政部卻許可開發,明顯違法,且開發對氣候變遷的影響考量不足,明顯違反海岸管理法等,請求撤銷內政部原處分。

最高行政法院今天認定,審酌內政部自行審查時,部分要件均未審查,僅考量海審會審議結果,未經審認符合全部許可條件,即以原處分予以許可,有認定事實與證據不符及適用法規不當的違法,因此將原判決廢棄,最高行政法院自為判決,撤銷內政部原處分。全案確定。(編輯:林克倫)1150820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聯準會決議倒數!小摩推演5大情境 「這2種」最不可能

anue鉅亨網
02

金管會主委專訪/台灣特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成形 彭金隆:金融業將成下一座護國神山

鏡週刊
03

AI發展太快? 黃仁勳主張速度與安全可兼顧

中央通訊社
04

台股震盪8,000點誰抄底?50歲以上熟齡族向前衝

經濟日報
05

台灣沒有台積電會怎樣?米玉傑妙答大哉問:「人」才是關鍵

科技新報
06

台股強彈逾400點!台積電填息翻紅 大盤反攻直逼4萬6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