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認「廠商進手術室、但否認執刀」 衛福部:最高可罰50萬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15日表示,台中榮總院長初步口頭回報,確認其中一名神經外科醫師在手術過程中讓醫療器材廠商業務人員進入手術室,卻未依照院內規範進行登記報備,已構成違規事實。衛福部將在收到完整報告後進行「輔導訪查」,若查證屬實將依《醫療法》第62條開罰,罰鍰金額為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並可連續處罰。
CTWANT報導指出,台中榮總有3名神經外科醫師長期放任不具醫護執照的醫療器材廠商業務人員直接進入手術房內為病患執刀,時間至少長達3年以上。衛福部隨即行文要求台中榮總在一週內提交初步報告,15日為最後期限。劉越萍透露,中榮方面強調會在下班前壓線提交報告。
劉越萍說明,根據院長初步回報,確定有一名醫師在12月的手術中讓廠商進入手術室,但廠商進入主要是進行指導,並沒有實際執行手術操作。她指出,若院方所述屬實,就不涉及《醫師法》的密醫問題,但仍違反《醫療法》關於醫療機構管理不善的規定。
針對此案,台中榮總已成立專案小組釐清真相,台中市衛生局也派員稽查並彙整相關情資後,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衛福部部長石崇良日前強調,如果中榮在管理上有很大的問題,不排除需要重新評鑑。
劉越萍表示,目前其他遭指控醫師的狀況還不清楚,仍需等待報告釐清,但衛福部已經在邀集相關委員,準備對醫院進行「輔導訪查」,預計需一至兩個月後才能做完整狀況說明。
因應醫療科技日新月異,廠商進入手術室恐怕難以避免,石崇良已要求醫事司要在6個月內制定「手術室指引」。劉越萍指出,現在正好面臨即將農曆春節及寒假,邀集專家不易,預期農曆年後才能進行第一次會議。相關管理方向包含哪些人可以進入手術室、廠商在哪些情況下可以進入、允許進入區域在哪些區塊,還有如何分辨院內院外人士。她提到,就有醫院建議以顏色來管理,用手術服顏色來區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