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清大奇才判18年…胡家瑞提再審稱沒開車裝病 法官怒:你根本沒病
清大博士生林仲桓2016年遭改裝車駕駛胡家瑞闖紅燈撞倒,林捲入車底、遭拖行致死,胡肇事逃逸,他另持有槍械,檢方依殺人、槍砲罪起訴胡;胡2019年被判18年徒刑,併科10萬罰金定讞。胡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今開訊問庭,胡不停擾亂秩序,聲稱患有疾病,且「開車的不是我」,法官動怒「你根本沒有病,以為法官不會調卷嗎?」
林仲桓從電子結構及繞射型態上發現鍺烯的成長,有望取代石墨烯,增加傳輸速度,原訂2016年7月將成果投稿發表,沒想到遭撞身亡時,筆電被肇事者棄置,分析數據付之一炬。
胡家瑞(34歲)2016年6月22日深夜11點,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民權路交叉路口,突然闖紅燈,高速迴轉,撞倒過斑馬線的林仲桓及另名許姓女子,林仲桓被卡在車底下,被拖行致死。檢方指出,胡肇事後逃逸,車子開到停車場,發現林的筆電卡在車下,把筆電丟到新店溪。
胡向檢警辯稱,當時車內音樂很大、隔熱紙又黑,沒發現撞到人,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比對目擊者證詞,認定胡家瑞迴轉時先撞上許女,再撞上林,林還被拖行約50公尺,車速變慢、車體激烈晃動,胡不可能沒察覺肇事,將他依殺人罪嫌起訴。
車禍發生近4個月後,胡於10月15日清晨6點多在新店家中上演「舉槍自盡」戲碼,但槍傷疑非現場遺留的改造手槍子彈造成。警方查辦,胡自稱是撞死人心情不佳,檢方另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起訴。
在判決定讞後,胡家瑞曾聲請再審,理由是他罹患疾病、辨識能力降低,持槍射擊頭部,影響他的思考、反應及記憶,無法正常陳述,還指一審法官對他「強暴、脅迫、詐欺、疲勞訊問」致身心重創,但高院2023年1月30日駁回再審聲請。
胡這回聲請再審,除了又主張有病,還說當時車子上除了他還有「陳則維」、「王雅鈴」2人,自己是「出來扛的」。胡聲請傳「王雅鈴」作證,並表示因精神狀況不好,過程都忘記了。
法官說「我覺得你的精神很好啊,以為我都不會調卷?」並問為何事發10年才主張車上還有其他2人?胡則說「不是我撞的、我一個人扛」,並說「我也不知道槍是從哪裡來的」。
胡家瑞主張一審法官未將他送精神鑑定,但法官則拋出一審有審酌胡的就醫、服役驗退的紀錄,並指他事後另犯妨害公務案件,2018年曾於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做精神鑑定,鑑定結果認為胡的辨識能力並無受影響。胡這時卻說「我不記得我有去松德醫院鑑定」,並爭執車禍發生在2016年,而這份鑑定是2018年做的。
「法官,你知道我車禍前、車禍後在哪裡嗎?」指責法官沒有仔細調查清楚,法官指胡「自始從未說過車子是別人開的」,連警察也沒聽過車上還有其他人,要他不要幽靈抗辯。
胡在法庭上使出「盧」功,挑剔書記官筆錄未一字一句打上他講的話,法官表示筆錄僅記載要旨,喝斥「你態度注意一下」,本件候核辦。胡一聽,直問「什麼意思?」法官回「難道你認為可以放出你出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