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割頸案】乾哥乾妹判刑定讞 死者父嗆法官:敢不敢帶回去教?
新北市一名楊姓國中生前年耶誕節在校園內遭郭姓少年持彈簧刀割頸殺害案,經一、二審審理後,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郭姓少年判處12年徒刑,教唆的林姓少女判11年徒刑。
楊姓死者父親得知判決結果時正在工作,他表示,早已預料到會是這樣的結果,但仍感到沉痛。他說,後續將以書面聲明向社會大眾說明自己的心聲,也會揭露整個過程中他所經歷的一切。
楊父情緒激動地表示,如今案件定讞,「我也不怕少事法了」、「我不怕他們關我了」,並質疑未來兩名加害人出獄後,「誰要認養他們?」他更不滿指出,一審法官曾在司法院宣傳影片中提及,應將犯罪少年視為「自己的下一輩」,痛批既然如此,「那兩個人出來,她敢不敢帶回去教?」
回顧案情,2023年12月25日,林姓少女到隔壁班找朋友聊天,被楊姓學生要求離開後心生不滿,離開教室後要求郭姓少年替她出氣。郭男隨即持預藏的彈簧刀,朝楊生頸部與胸口猛刺多刀,造成楊生大量失血,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仍不治身亡,兩人事後遭裁定收容。
檢警調查發現,郭男案發前才剛離開少年觀護所,平時與林女混跡宮廟,自稱與幫派熟識,在校內行徑囂張。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兩人,一審考量兩人為未成年人,且經諮商後已有反省情形,分別判處9年及8年徒刑。
案件上訴後,二審合議庭認為,一審未充分審酌少年事件審前調查報告中對再犯風險及處遇建議的內容,量刑基礎有所變更,因此撤銷原判,改判郭姓少年12年徒刑、林姓少女11年徒刑。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檢察官第三審上訴理由已逾越合法範圍,且二審量刑並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