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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船隻破壞台灣海底電纜 船長遭判刑3個月強制遣送回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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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1月08日11:06 • 發布於 01月08日09:30 • 上報快訊
台馬第二海纜去年遭中國籍漁船毀損,海巡署今(8日)上午,會同移民署由南竿福澳港循小三通模式,將該船吳姓船長強制出境回中國福州黃岐港。示意圖。(海巡署提供)

中國船隻破壞台灣海底電纜事件又一樁!去年10月7日中國籍「閩O漁60138」號漁船毀壞台馬第2海纜,經法院判刑該船吳姓船長3個月徒刑之後,海巡署證實,今(8日)上午陸委會已核准吳姓船長出境,海巡署偕同移民署於今日上午由南竿福澳港循小三通模式,強制將他出境至中國福州黃岐港。

海巡署今日發聲表示,去年10月7日當晚接獲中華電信報案稱台馬第2海纜受損故障後,即於8日登檢該船,將吳姓船長帶回偵辦,全案業經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理,認定該漁船是在拖網捕魚時因過失造成海纜損壞,並非刻意為之,並上月4日判處3個月確定。

海巡署表示,我國為民主法治國家,司法機關秉持公正客觀立場,嚴格依據科學證據認定事實,落實「故意歸故意、意外歸意外」之原則。本案吳姓船長因於捕撈作業時,疏未注意電子海圖標示之海纜位置而造成損壞,法院審酌其坦承犯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支付賠償金 ,認定為「過失」而判處3個月徒刑。

海巡署表示,相較之下,去年2月「宏泰58」貨輪破壞台澎3號海纜案,王姓船長因經調查確認為「故意」破壞我國海底電纜,最終遭重判有期徒刑3年定讞,足見我國司法獨立,且量刑標準分明。

海巡署指出,海底電纜為我國重要關鍵基礎設施,海巡署與檢察等機關密切合作,結合科技監控與巡防能量,嚴格取締斷纜事件。海巡署強調,任何破壞海纜之非法行為,海巡署定會迅速攔停登檢並報請檢方指揮偵辦,全力守護我國海纜安全與韌性。(責任編輯:卓琦)

延伸閱讀:(被中國列「台獨打手幫兇」陳舒怡是誰? 即將角逐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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