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慈航寺住持公益人設翻車 涉侵占7千萬公款遭起訴
士林地檢署於今天(9日)偵結一起宗教公款侵占案,出家近半世紀、長期在北投弘法的慈航禪寺住持釋常禪法師,涉嫌將寺方名下的公益款項轉入私人戶頭,並用於個人借貸與投資,金額總計達7044萬6105元。檢方審理後,依公益侵占罪嫌將釋常禪提起公訴,同案賴姓會計則獲緩起訴,另有黃女、曾男、郭男、王男及鄭女等5人因罪嫌不足,均獲不起訴處分。
寺廟收支須提報大會審理 未經允許轉進私人帳戶
根據檢調調查,釋常禪自1995年起即擔任慈航禪寺住持並兼任管理人,負責統籌寺廟的事務與財務,賴姓女子則負責會計、出納與記帳工作。依據《寺廟監督條例》及該寺組織章程規定,寺廟的所有收支必須提報信徒大會審理,且包括法會、塔位、點燈、信眾捐款及油香錢等收入,皆應專款專用於弘揚教義及公益事業,不得私自挪用。
然而,釋常禪自2018年1月至2025年3月間,擅自將慈航禪寺存於第一商業銀行北投分行的款項,陸續匯往其個人的2個陽信銀行帳戶。這些資金隨後透過借款或投資等名義流向外部個人或公司,其中主要金流包括,借給郭男1500萬元、借給王男的投資公司2000萬元、提供給屏東林姓地主1400萬105元。此外,慈航禪寺修繕工程的560萬元退款也直接進入其私帳。另有1413萬元流向黃女、726萬元流向曾男,檢方統計受害金額共計7044萬6105元。
檢方指出,寺廟財產屬於宗教法人之公益財物,即便釋常禪長期主掌寺務,也不應將其視作私人金庫。從帳冊資料、交易明細、支票及證人供述可見,寺方資金轉入其私帳後,隨即轉給第三人進行借貸、投資或支應個人交易,此行為已非單純的寺務調度,涉犯公益侵占罪。
住持稱挪用公款助寺廟發展 會計作假帳緩起訴1年
釋常禪在偵訊時否認有侵占意圖,辯稱將款項轉入個人帳戶是為了寺務資金的調度與投資運用,並非想據為己有,且部分資金仍有歸還可能。針對工程退款,他也主張是為了處理寺務流程所需。但檢方認為,相關資金大多未回流至寺廟,且多筆款項在進入其私帳後隨即轉給第三方,且未經過信徒大會決議,已明顯超越管理權限,因此未採納其辯詞。
賴姓會計部分,檢方認定其明知部分資金已被挪作私人用途,卻仍在每半年的收支報告中,將相關款項虛偽登載為定期存款,並送交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備查,此舉損害了寺廟財務管理的正確性,涉及幫助公益侵占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考量賴女坦承犯行、無前科且犯後態度良好,檢方處分緩起訴1年,並要求其在6個月內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及完成4小時法治教育。
釋常禪講經風格平易近人 公益形象翻車
至於其餘5名被告,檢方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他們知悉款項來源為寺廟公益款,或與釋常禪、賴女有侵占的合意。儘管有資金流向上述人等,但僅憑現有的借據或對話紀錄,無法排除其主觀上不知情的可能性,故均給予不起訴處分。
出生於1952年的釋常禪法師於1976年剃度出家,目前為慈航禪寺第三任住持及財團法人慈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他長期在北投地區傳法,以書畫藝術與淺顯易懂的佛法講述見長,並積極投入弱勢關懷與公益活動,在地方宗教界頗具名望。
過去的報導曾描述,釋常禪致力於推廣佛教文化,講經風格平易近人,經常以佛典故事開示大眾,並對清寒族群多有照顧,其法緣被評價為「致力弘法、慈悲濟世」。如今卻因挪用香油錢與公益款遭起訴,其行為與過往展現的公益形象形成巨大落差,此案也預期將使外界更加關,注宗教團體的財務透明與監督機制。 (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