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離岸風電公司剝削移工!在母國簽約月薪4.8萬 來台慘變「時薪100」
台灣移工聯盟(MENT)、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今於勞動部前聯合舉辦記者會揭露,多名履約移工控訴「世紀能源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來台前先在印尼簽署月薪新台幣4萬8000元的勞動契約,來台後卻被換約成為時薪制勞工,時薪僅100多元,痛斥勞動部縱容雇主鑽法律漏洞,讓台灣綠能剝削移工。
MENT今表示,世紀能源的履約人員分別由新加坡謝菲爾德綠能公司及印尼商客鵬達公司引入台灣,由謝菲爾德綠能公司派遣至世紀能源工作的移工,先在印尼簽署月薪台幣4萬8000元的勞動契約,來台後卻被換成時薪約台幣100元的勞動契約。
而由印尼商客鵬達公司派遣至世紀能源工作的移工則是在印尼時即被要求先後簽兩份契約,一份月薪台幣4萬8000元,另一份為時薪8萬印尼盾,約新台幣時薪143元。..客鵬達公司向表示,月薪4萬8000元的合約僅是提供給台灣政府申請入境簽證等聘僱文件所用。
綠能產業背後的剝削現況,勞動部每個月幫雇主鑽漏洞少付1千4百多萬元
MENT指出,攤開謝菲爾德履約移工的勞動契約,依所列薪資條件來試算,移工每月工作26天,平日加班14小時,底薪只有2萬800元,連同獎金及加班費薪資也只有2萬8362元。另外專月平均薪資4萬7971元,以「勞基法」及相同出勤時數往回推算,底薪應有3萬7200元,底薪部份差距高達1萬6400元,整月總薪資差額更高達1萬9620元。
與會團體要求,勞動部應全面調查現以履約人員來台的外國人,是否為「假履約,真聘僱」的履約人員,並通盤檢討修正履約人員制度,嚴防雇主濫用。勞動部也應立即召開協調會,要求移工應被以外專條件續聘並補償移工受損權益。
勞動部回應,為避免類似狀況再次發生,針對雇主申請指派移工來源國的外國人來台履約,必須要額外檢附「履約外國人知悉來台從事專技工作聲明書文件」,以及「國內訂約單位出具之履約外國人合約執行計畫書文件」,以利後續相關查核,防範並杜絕以履約名義規避聘僱管理及勞動法令,保障外國人在台工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