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請辭獲准 監院證實並感謝其為監察職權及人權保障的付出
監察院長陳菊請辭獲准,自2月1日生效,監察院晚間證實,並感謝其為監察職權及人權保障的付出。
監察院今天(28日)表示,監察院長陳菊主動請辭,並經總統於2026年1月28日下午發布總統令,監察院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業已請辭,予以免職;此令自中華民國115年(2026年)2月1日生效。
監察院指出,陳菊因健康因素主動請辭獲准,監院尊重院長意願,也感謝院長為監察職權及人權保障的堅持與努力,並祝福陳菊院長早日康復。(編輯 : 廖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