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公務員擁「小金庫」…連詐36萬公款 貪汙下場判4年10月
時任台中市環保局廖姓約雇員利用小額採購漏洞,和邱姓、黃姓業者共謀,廖趁辦理淨灘、採購防疫包及手工皂期間,持業者提供假發票等,前後向環保局詐領36萬1700元公款,並匯入自己的「小金庫」充當日常花銷,法院依貪汙等罪判廖4年10月,可上訴。
檢方查,廖女2021年起為環保局約用人員,編制於環境衛生及毒化物管理科,邱女、黃女分別為創琦公司、麗瑩行的負責人;廖女利用環保局10萬元以下小額採購,得由請購人逕為驗收,請款也僅需檢附廠商的收據或發票即可向會計室辦理。
檢方指出,黃心生貪念,為滿足購買私人物品慾望,2020年就和邱女協議,利用小額採購由邱提供不實估價單、發票,邱再向環保局請款。邱利用辦理淨灘名義,虛偽填載人數、團體,2人為避免採購過於集中創琦公司遭起疑,再找黃女共謀,由麗瑩行提供空白估價單。
廖等3人明知「採購項目」並無實際出貨,竟仍出具假發票,讓廖得以向環保局請領26萬3000元,相關款項更匯到廖女用來購買私人物品的「小金庫」內。
此外,廖女還趁當時疫情嚴重環保局採購防疫慰問包、手工皂期間,以同樣手法繼續詐領9萬8700公款;經檢方指揮廉政署搜索才曝光。
台中地院審酌,廖女詐取補助款項中飽私囊,影響環保局公信,考量她犯後坦承、終能坦承,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依12個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她4年10月,另依貪汙、違反商業會計法等,判邱女2年6月、黃女8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