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民團籲修兒少性侵追訴期 盼立院速修法
萬人連署籲修法 王婉諭曝日均15童受害
時代力量攜手民團,在立法院群賢樓前喊話,盼更多人來連署,別讓對兒童出手的狼師,繼續逍遙法外! 時代力量黨主席 王婉諭:「我們的連署人數已經來到了14650人,但是我也必須要說,這樣的連署數量是遠遠不夠的。這10年來台灣每一年,將近有1萬件的性侵案件,5000件兒少性侵案每年持續的發生,這代表的就是平均大概一天,有15個孩子受到性侵。」 倖存者道出創傷 追訴期成懲治狼師最大阻礙
但對被害者來說,受害到鼓起勇氣說出口,恐怕也得花上20年以上! 倖存者 阿美:「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是被體育老師猥褻,15歲被偷拍裙底上傳到網路上。那我是到26歲這個按摩師的案子,才終於有辦法提告。」 例如日前讓社會譁然的台中棒球狼師案,6年多來受害者人數高達53人,年紀最小只有4歲!根據現行《刑法》規定,加重強制性交和加重強制猥褻的追訴期限皆為30年,但在2006年以前案件只有20年的追訴期限,甚至由於1999年以前的強姦罪是告訴乃論,追訴期只有6個月。 民團籲重視釋憲案 盼立院速通過政院草案 而現在還有一起釋憲案,聲請人主張《刑法》第80條對性侵案件設下追訴時效,導致許多在成年後才敢揭露創傷的受害者無法進入司法程序。 綠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 甘崇緯:「讓我們的立法委員知道,我們有多在乎這件事情。之前受到性騷擾或性侵的倖存者們,在他們成年之後,仍然有足夠長的法律追訴期,來讓這些性侵犯無所遁形。」 政院先前才通過修法草案,明定性侵害犯罪成立日至被害人滿20歲以前所經過的期間,不計入追訴權時效期。民團喊話,盼立院盡速修法,不要再讓受害者,帶著恐怖的秘密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