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快訊》柯文哲案一審重判17年 喪失2028總統參選資格

新頭殼

更新於 1小時前 • 發布於 1小時前 • Newtalk新聞 |周煊惠 台北市報導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所涉京華城等案一審遭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圖:張良一/攝

Newtalk新聞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今(26日)下午2時30分一審宣判出爐。北院宣判,柯文哲遭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判13年,圖利罪、公益侵占各為2年、3年6月,背信2年6月,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一審被判超過10年,即使尚未定讞,被告仍不能登記參選正副總統,意即宣告柯文哲已喪失角逐2028年正副總統的資格。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有16種情事之一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其中,第10項「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參選,也就是只要一審或二審遭判10年以上,就算可上訴、還未定讞,被告也不能參選正副總統。

台北地檢署在起訴中對柯文哲求處28年6月重刑,該案自2024年偵查後,歷經長期審裡,始終是政壇與司法界高度矚目的焦點,柯文哲方依法仍可提出上訴。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柯文哲得知判17年反應曝光!淡定強調「不會逃亡」:電子腳鐐沒必要

鏡報
02

柯文哲一審宣判結果出爐 判刑17年

LINE TODAY
03

「小沈1500」不成罪! 法院僅認柯文哲收賄210萬:本質為前金後謝

台視
04

柯文哲宣判/一審遭重判17年!陳佩琪「未到庭聽判決」

民視新聞網
05

血汗草莓園!泰籍移工時薪不到百元日操16小時 還被丟包山區

ETtoday新聞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