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更新/柯文哲一審宣判結果出爐 判刑17年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案及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方法院今日(26日)一審判決出爐。柯文哲4案共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應曉薇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沈慶京10年、併科罰金2000萬、褫奪公權5年;彭振聲圖利罪2年、褫奪公權3年,獲緩刑3年;吳順民、張志澄獲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案及侵占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6日)宣布一審判決結果,柯文哲四案共判刑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沈慶京10年。
全案台北地檢署於2024年底偵結起訴,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以及《刑法》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北檢當時具體求處柯文哲28年6個月重刑,並起訴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李文宗等共11名被告。
案件歷經約1年審理後宣判,後續是否上訴,以及判決對民眾黨與未來選舉布局影響,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