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犯錯羊埋單》金管會罰台中銀3200萬 媒體問:那是股東的錢,董事會不必負責嗎?
台中商業銀行多達10家分行違反洗錢防制與內部控制制度,今(12)日被金管會核處3200萬元,雖創我國金融史上單一機構最高紀錄,但媒體於例行記者會提醒金管會銀行局局長童政彰,罰鍰實際由台中銀全體股東繳納,如同「豬犯錯、羊埋單」,讓股東承擔決策者的疏失責任。
媒體問童政彰,3200萬元是台中銀行股東的錢,台中銀的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成員,以及被新北地檢署求處15年重刑卻仍高居台中銀行常務董事的王貴鋒,不必負責嗎?
多達10家分行涉案,情節荒誕
臺中地檢署今年4月23日新聞稿披露,台中銀行4家分行共6名主管,涉嫌協助洗錢36億餘元。金管會今日新聞稿則是提到,該行潭子、中正、北屯、頭份、員林、斗南、西台中、台北、左營及霧峰等10家分行,自2024年4月起辦理21家企業戶存款開戶,違反洗錢防制等規定,家數比中檢揭露的還多,涉案範圍驚人。
情節則是荒誕到,該行企業客戶短期內向其他金融機構密集申請開戶,只要勾選分行自己主動招募,就不用查證;第三人而非企業主說明營業內容與開戶需求,就給予開戶;企業客戶屢有疑似洗錢交易態樣,分行以「合理交易」或「持續觀察」就草率結案。
童政彰表示,台中銀為何這麼多家分行同時犯錯,「可能都是業績導向,所以它在開戶,在洗錢防制上面,就某種程度鬆懈了、讓步了。」銀行局已找銀行公會探討,希望形塑誠信治理、誠信文化,從事前、事中、事後等三面向做制度性強化與精進,有關規劃大概今年底前出爐。
以下為針對這件台灣金融史上最大金額裁罰案,6家媒體今日傍晚於金管會例行記者會,與童政彰的問答重點摘要:
媒體問:3200萬為史上最大罰單,裁罰關鍵?對台中銀風險性資本計提影響?
童政彰答:我們認為說,一個銀行有這麼多的分行,它在洗錢防制,不管是客戶的KYC(認識客戶),其中的定期定審、交易監控,整個總行不管是機制設立跟分行端在執行過程,有這麼多家分行已經沒有辦法落實洗錢防制相關作業,我們認為這已經不是單一家銀行個案的問題。所以我們責成它1個月之內必須聘請外部專家,全面檢視這家銀行在洗錢相關風險的管理機制。
另外,我們請該行全面清查由行員(含主管)主動招募案件開戶審查的妥適性,至少在今年上半年必須要完成。
台中商銀去年底資本適足率14.8%,因為此案被裁罰必須增加作業風險的相關資本計提。如果它要維持目前的資本適足率,需要增加的自有資本是26億元。
究責層級到哪?不預設立場
問:金管會要求依責任地圖檢討涉案與督導人員責任,最高會到哪裡,譬如說副總嗎?
答:我們不預設立場,他們已經訂出責任地圖,必須依照責任地圖賦予的責任逐一釐清,要通盤檢討之後再報給我們。
問:3200萬罰鍰實質由台中銀股東承擔,金管會僅要求2個月內依責任地圖檢討,對高階主管與董事會是否有更積極的監管作為?
答:我們不會有預設立場,把責任地圖調出來,誰該負責就負責。銀行的董事會是合議制,董事會是整個公司治理最高階層,必須承擔起負責督導有效的公司治理,所以我們也特別要求銀行董事會必須要有具體的作為,我們會要求銀行的董事會去落實。
王貴鋒為何可安居常董?已經罰過
問:王貴鋒被新北地檢署求處15年重刑,併科罰金5億元,仍高居台中銀常務董事、擁有十足決策掌控力,銀行局的董事解任標準是否劃在一審定讞?
答:我們在兩年前已就他違反行政法的義務做了相關處分,包括予以停職3個月,他也已經離開董事長的職務,他目前擔任董事(註:實際上是權力更大的常務董事)。如同我剛才跟大家報告,董事會是合議制,所有的董事都必須要為銀行的公司治理負最大責任,這個部分我們會來應處,至於您把相關個案做相關援引跟類比,我還是一樣強調,金融監理我們是依法行政,法律上做怎麼樣的規範,我們就依照法律上的規範去做相對應的行政上的裁處。
怎麼看董座李瑞倉為前主委?謹守法律授權
問:台中銀行董事長李瑞倉當過金管會主委,外界其實都有一些質疑,罰3200萬元(指實際由股東埋單)對照銀行負責人應負的責任,金管會如何看待?
答:我們已經有明文要求他們必須在2個月之內依照責任地圖釐清,既然要釐清,他們一定是通盤檢討,從整個董事會,從董事長、總經理,通盤去做相關檢視。(推薦閱讀)金管會開出史上最高罰單 台中銀吞3200萬
我想我們金管會還是一樣,就如同主委他一再的揭示,我們是以法律人,我們依照法律上面的授權,怎麼定、怎麼做、該怎麼做,這個也是他歷來在對外回應任何一個行政處分案件的立場。我們不會有另外什麼個案,特別的一個考量,我們一定是謹守法律的授權,依法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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