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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王姓網紅醫師減重手術致死 1 衛生局:依法裁處查辦及後續調查

新頭殼

更新於 2025年08月06日06:28 • 發布於 2025年08月06日06:28 • Newtalk新聞 |孫家銘 高雄市報導
減重手術死者林姓女子家屬出面指控王姓網紅醫師有重大醫療疏失。 圖:孫家銘翻攝

Newtalk新聞

高雄王姓網紅醫師近日醫療糾紛頻傳,繼七月下旬遭立委柯志恩與議員開記者會踢爆減重手術致林姓婦人喪命後,今(6)日又有第二位許姓死者家屬透過立委陳菁徽出面指控遇上同樣減重手術致死,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回應除積極查察,調閱相關病歷及醫療紀錄,並依法裁處查辦及後續調查,另七月間獲知許姓及林姓兩案醫療事件案時,皆已主動聯繫家屬,說明醫療爭議調解程序;王姓醫師於社群平台刊登醫療廣告,未敘明相關風險及適應症,違反醫療法,加重罰鍰 10萬元。

有關立委召開記者會,指稱高市某王姓醫師醫療過程疑點重重,主管機關卻遲未作爲,並稱「主管機關沒人管」,衛生局強調絕非事實,均有相關行政作為及裁處,7月25日接獲議員許采蓁服務處提供資訊後,隨即派員分別於7月26日、28日、31日三度主動至小港安泰醫院查察,並已依據相關事證依法裁處。

超收醫療費用爭議部分,衛生局表示經查小港安泰醫院向66位患者收取「腹腔鏡胃縮小併小腸繞道手術」費用並開立收據,明列收費項目及金額,惟手術費用已逾「高雄市醫療機構暨醫事機構收費標準表」收費標準,違反《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依同法第103條處最高新台幣25萬元罰鍰,並限院方於114年9月30日前將超收之醫療費用退回所有於該院進行減重手術病患。

至於醫院病歷及護理紀錄,經查王姓醫師病歷記載未完整,違反《醫師法》第12條第2項應載明病歷內容事項,依同法處新台幣2萬元罰鍰。另護理人員未於病歷完整簽章,違反《醫療法》第68條第一項醫療機構應督導其所屬醫事人員於執行業務時,記載病歷並簽名或蓋章之規定,依同法第102條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此外現場發現管制藥品簿冊登載不符,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第1項規定,已於7月28日依同條例第39條第1項規定裁處在案。

此外,王姓醫師於社群平台刊登醫療廣告,未敘明相關風險及適應症,違反《醫療法》第86條,考量屢犯加重裁處,依同法第103條處罰鍰10萬元;使用不明來源醫療器材部分,衛生局於小港安泰醫院查察時,於手術室發現不明來源醫材設備,刻正釐清中,若為非法醫療器材將依法裁罰併移送司法偵辦。

醫師疑涉過度醫療及私自收取病患顧問費,衛生局已收集相關病歷並委請專家委員審閱提供專業意見中,將依《醫師法》第25條規定移付懲戒,待彙集委員審查意見及該醫師答辯後,儘速於8月中下旬召開醫師懲戒委員會進行懲戒審議。另王姓醫師以個人公司名義向患者收取線上顧問費及民眾給付金錢協助購置醫療器材等疑義,涉稅務相關規定,依法移請國稅局查辦。

衛生局強調,針對王姓醫師涉及相關案件,同仁除積極查察,調閱相關病歷及醫療紀錄,並依法裁處查辦及後續調查。另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規定,七月間獲知許姓及林姓兩案醫療事件案時,皆已主動聯繫家屬,說明醫療爭議調解程序及本局設有專人專線可受理醫療爭議調解申請,衛生局局積極查處並與家屬聯繫,立委所稱「主管機關沒人管」並非事實,請勿打擊基層衛生局所同仁士氣。

由於小港安泰醫院頻頻捲入王姓網紅醫師醫療糾紛, 立委蘇清泉創辦的東港安泰醫院也飽受困擾,今日也特別出面澄清兩家醫院毫無關係,希望外界勿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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