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回收車衝撞2次!基隆8旬婦宣判前傷重亡 家屬獲國賠99萬
基隆市一名80多歲的許姓婦人2024年2月間外出倒垃圾時,遭一名王姓司機駕駛的資源回收車短時間內連續2次暴衝撞擊,導致全身重傷。許女隨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期間卻不幸過世,女兒繼承訴訟並向基隆市環保局求償293萬元。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王男執行職務時確有過失,判決環保局應賠償99萬3266元,全案仍可上訴。
婦人遭回收車二度衝撞!宣判前悲離世 法院判環保局賠99萬
判決書指出,2024年2月8日上午6時許,基隆市環保局一名王姓司機駕駛資源回收車,準備停靠於垃圾車後方時,因踩踏離合器時左腳打滑,導致車輛突然暴衝,當場撞上正在倒垃圾的許姓婦人。王姓司機事後慌張下車,但因未確認排檔位置,導致車輛再次暴衝,二度撞擊許婦,造成她雙側骨盆骨折、脾臟撕裂傷及多根肋骨骨折等重傷。
王男因本案刑事部分,已被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許女事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請求醫療費、長照機構療養費、看護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共計293萬餘元。然而,訴訟尚未結束,許女去年9月就先不幸過世,因此女兒依法繼承訴訟。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許女後續的慢性腎臟病、腸胃道出血等與車禍無直接關聯,且受傷3個月內已恢復行走,因此駁回10個月的機構療養與看護費請求。法官認為,許女年事已高,遭遇2次撞擊身心痛苦,酌定精神慰撫金80萬元,計算醫療費等損害共108萬餘元,扣除已領取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9萬餘元後,判決基隆市環保局最終應賠償99萬3266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