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施暴毆打矢板明夫 台中地檢起訴廖男求刑5年
台中地檢署偵辦被告廖姓男子等香港地區「和勝和」幫派成員組成跨境施暴集團,毆打印太戰略智庫執行長矢矢板明夫,以執行跨境鎮壓案件,檢察官今天(6日)偵查終結,依傷害、加重公然侮辱及恐嚇公眾等罪嫌,對被告廖姓男子提起公訴,具體求處法定刑最重之5年有期徒刑,並建請法院接續羈押。其餘4名共犯因已出境,另發布通緝。而就幕後指使者及有無在台協力者,中檢亦已另案偵查中。
台中地檢署今天(6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廖男為香港地區「和勝和」幫派成員及所謂「行動組」組長,過去即曾在香港接受金主委託,毆打金主指定之對象,行情為每毆打1拳收取港幣3,000元至5,000元。而其餘吳姓、馮姓、鄺姓及王姓被告則均為香港地區「和安樂」幫派成員,這5人接受自稱「陳偉豪」的男子出資委託組成跨境施暴集團,其分工為吳姓被告負責指揮及分派工作;廖男負責勘查現場及現場調度執行毆打行為;鄺姓被告負責實際下手毆打矢板明夫;馮姓及王姓被告則負責把風及回報執行情形。
檢方查出,廖男等人分批入境台灣,還先勘查現場,原計畫由鄺姓被告持玻璃瓶攻擊矢板明夫,後因部份共犯擔憂風險過高而決定退出,最後改由廖男以港幣10萬元報酬親自下手,於7月6日在台中永豐棧酒店大廳徒手毆打矢板明夫後,變裝前往機場企圖離境,遭警方拘提。
檢方認為,此案被告犯案目的不僅是傷害特定被害人,而是藉暴力製造寒蟬效應,使民眾因擔心遭境外勢力鎖定、報復,而不敢發表特定言論,犯罪目的惡劣;且被告等人接受境外資助,分批入境、勘查現場、分工把風及執行施暴,犯案後則變裝、購票並企圖立即離境。其犯罪手法具有高度計畫性、組織性及反偵查性,並利用境外成員犯後迅速離境及跨境取證困難,阻礙我國執法機關追查,挑戰國家司法權,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言論自由,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5年。
檢方也強調,本案雖已就廖男涉案部分偵查終結,但針對幕後指使者及有無在台協力者,仍有進一步調查之必要。中檢也已另案積極偵查中,將持續向上溯源、向下追查,務求查明完整犯罪網絡,徹底阻絕並反制跨境鎮壓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