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現吃10元茶葉蛋沒結帳遭逮 彰化地院判決曝光
彰化縣一名張姓男子到和美鎮某超商偷竊1顆茶葉蛋,得手後當場食用一空,隨後購買飲料等食品結帳,店員注意到他吃蛋沒付款,暗中報警。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犯竊盜罪處罰1千元,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陽明交大第二餐廳的超商上個月(4月)公告,兩個月內被偷476顆茶葉蛋,決定停止自助結帳功能,此事被披露後引起社會大眾注意。茶葉蛋每顆10元,超商476顆茶葉蛋沒結帳,折合損失4760元。
彰化地院判決書指出,彰化縣張姓男子去年9月間到超商購物,徒手拿起價值每顆10元的1顆茶葉蛋當場吃完,然後拿飲料等食品到櫃台結帳,店員注意到他沒先付款就吃茶葉蛋,警方據報趕到,詢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超商檢附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6張、現場照片2張,警方查到張男在超商購物的電子發票存根聯,拍成照片1張。張男坦承當場吃蛋,被彰化地院判處罰款1千元,也要賠償超商茶葉蛋價金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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