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鎳礦爭議跨海申訴 民團要求經部啟動台灣NCP機制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與印尼在地社群團體今天(1日)前往經濟部,提出台灣首件「國家聯絡點」(NCP)申訴案,要求經濟部正式啟動NCP機制,促成企業與受影響利害關係人對話。民團指出,行政院早在2024年已指定經濟部擔任台灣NCP,但目前申訴窗口及處理程序仍不明確。
隨著企業跨國投資及供應鏈人權議題受到重視,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建立「多國籍企業負責任商業行為準則」要求設立國家聯絡點(NCP),作為司法訴訟之外的爭端解決與協調平台,處理企業在跨國營運過程可能涉及的人權、勞動及環境等爭議。
行政院2024年9月指定由經濟部擔任台灣NCP,負責跨部會協調及企業侵害人權事件的申訴處理。不過,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指出,至今仍未看到明確的申訴窗口及處理流程,因此1日與印尼團體及當地居民、工會代表前往經濟部,正式提出首件NCP申訴案。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顏士程表示,台灣企業在全球經貿影響力持續擴大,但企業海外投資也可能對當地環境及居民權益造成影響。這次申訴聚焦印尼鎳礦供應鏈,鎳是電池、電動車等能源轉型的重要原物料,但開採及加工過程也衍生森林流失、環境破壞、勞動及人權等問題。
顏士程指出,過去兩年民間團體已嘗試直接與相關台資企業進行利害關係人議合,但成效有限,因此希望政府介入協調。他說:『(原音)早在2024年兩年前,經濟部就已經受到行政院的指定,應該要設立國家聯絡點,來協調台資企業跟在地的、像我們這間印尼團體之間涉及到的環境跟人權的糾紛與爭議。可是兩年過去了,經濟部到現在遲遲還是沒有明確公告說,NCP的受理窗口到底在哪裡,申訴以及處理的流程到底又應該要怎麼進行。』
參與申訴的印尼環境團體則指出,印尼鎳礦開發除了環境衝擊,也涉及勞動安全及在地社區權益,包括工業區工作環境、個人防護設備,以及礦區開發造成的森林、水源及漁場影響等問題,希望經濟部受理案件後,依循OECD準則促成企業與受影響團體實質對話。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強調,NCP並非司法訴訟機制,而是希望透過政府建立協調平台,讓企業與受影響的勞工、居民及民間團體進行溝通。隨著台灣企業海外布局持續擴大,政府如何讓已宣布成立的NCP從政策宣示走向實際運作,也將成為台灣企業落實負責任商業行為的重要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