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信封法》成導火線?貨運駕駛籲勞資對話 示威卻釀死傷悲劇
南韓《黃色信封法》新法上路一個多月,爭議不斷,包括雇主認定標準模糊,以及勞方提出的談判要求,只有少數被資方受理。現在傳出這一法案,成為一場悲劇的導火線。法案實施後,一群貨運駕駛認定物流中心為真正的雇主,要求與CU物流進行勞資談判,遭拒後於四月初展開無限期罷工。沒想到在20日的抗議上,驚傳貨車衝撞事故,導致工會成員一死兩傷。
南韓貨運工會成員21日聚集在慶南警察廳前,抱著死者遺照示威抗議,痛批資方和警方「殺人」,要求政府徹查真相、追究責任。
貨運工會本部副委員長 卞鍾培(4.21):「這是我們的明確要求。請CU立即進行交涉,與貨運工會進行對話。處罰參與代替配送的警察和CU負責人。」
工會成員試圖衝入警察廳,與警方高層會談,一度爆發警民衝突。
韓聯社TV記者:「在發生事故的CU晉州物流中心附近,舉行了譴責警察和CU旗下BGF物流的大規模集會。」
同一天,來自南韓各地超過1千多名貨運司機,氣憤聚集CU超商在晉州的物流中心,還揚言要發起全面鬥爭,原來是因為20日發生的這起悲劇。
貨運工會慶南地區本部局長 柳炳勳(4.20):「當時有兩名司機,司機撞人後直接開走了。駕駛也不下車,裝作不知道,只是低著頭。」
20日早上,當貨運工會為要求上調運費,在晉州展開無限期罷工時,CU方面為防止超商產品供應中斷,派出臨時替代司機進行配送。只是貨車駛出物流中心後,工會成員擋在車前,不讓通過,警方雖試圖開路,現場仍一片混亂。最終發生衝撞車禍,1名工會成員死亡、2人受傷。
這起悲劇掀起全韓關注,越來越多聲浪指出,追根究柢應是新法上路釀的禍。
南韓民主勞總委員長 梁慶洙:「制定《黃色信封法》時,不僅要改變對雇主的定義,也應改變勞工定義,並加入對特殊僱傭平台勞工『推定為勞工』的條款,而這就是沒有聽取勞動者意見的結果。」
去年通過的《黃色信封法》,今年3月10日正式生效。法案包括三大核心內容,一是擴大「雇主」定義,即便沒有直接簽署勞動契約,但只要對勞工的勞動條件具有實質支配力,就是雇主。如此一來,承包工人,便可直接與交付工作的最上游企業進行交涉,維護勞權。二是保障非典型勞工的團結權,像是貨運司機和外送員這些原本被視為「自營業者」的人,更容易被承認為勞工並組織工會。三則是限制企業對罷工工會的損害賠償請求。
南韓僱傭勞動部部長 金榮訓(2025.8.12):「這是促進外包企業和分包工會之間的交涉,縮小我們社會最大問題,也就是勞動市場兩極化。這是從企業內部開始縮小外包和分包之間的差距,轉換我國新勞資關係模式的新成長法。」
只是法案施行一個多月,仍爭議頻傳。
像是這回出事的貨運工會,便是覺得有了法律撐腰,因而向資方提出談判。沒想到遭公司持續拒絕,無奈之下工會從5日開始全面罷工,最終衝突升溫釀成死傷悲劇。
南韓民主勞總副委員長 李泰煥:「分包企業沒有權力,外包公司沒有責任,一天天懈怠交涉,我們勞動者的生活並沒有進展。」
面臨類似困境的工會數不勝數。統計顯示,從《黃色信封法》實施至今,要求交涉的分包工會突破1千個,但只有8.8%開始勞資談判。
因新法上路,對雇主認定標準並不明確,部分資方選擇在法院最終裁定下來之前,一律採取「不對話、不負責」策略。
南韓產業勞動政策研究所所長 金成熙:「在外包企業內部的工作是一樣的,但是法院對各工會判決卻有差異,一方承認雇主資格,一方不承認。總承包用戶介入支配的程度不同,以此為標準,這本身就存在模糊的地方。」
另一頭,企業也有苦要說。
大韓建設政策研究院研究員 洪成鎮:「(工會)極有可能針對作業方式、人員配置、安全管理等,向總承包商要求交涉,這必然會花費龐大費用。加上從中東局勢開始,各種複合型風險正在作用中。」
目前塔式起重機作業員,已被裁定實際雇主非設備公司,而是營造商。建設公司擔憂,全韓國幾千個工地的起重機、挖掘機、水泥車等工會,都將陸續跟進,工程款增加等要求,勢必隨之而來。更甚至,若演變成罷工,建築工程可能因此停擺,恐將重挫建商營運。
高麗大學法學研究所教授 朴智順:「正如總承包企業所擔心的那樣,不能排除一年到頭一直交涉而浪費時間的可能性。不僅談判費用大幅上漲,且協商破裂帶來的風險,可能導致生產中斷或無法按時交貨的情況。」
過去19年數據顯示,每回勞資談判平均得耗上123天。專家直言,若所有旗下工會都要求坐下來談一談,對上游企業來說負擔重,可能導致產業競爭力減弱。最終這些公司可能採取由AI代替人力,或是將業務轉移到海外。
勞資雙方爭執不下,在野黨國民力量黨呼籲全面修訂法案,執政黨共同民主黨則堅持情況可控,隨著案例的積累,混亂局面將緩解。這部旨在守護勞權的新法,究竟是勞工的救命草,還是企業的絆腳石?南韓社會正處於轉型陣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