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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熙珍告惡評網友勝訴!罵「垃圾、流氓」要賠錢了,法院:批評可以,侮辱不行

韓星網

更新於 04月26日10:38 • 發布於 04月26日07:54 • Tracy
(封面圖源:IG@min.hee.jin)

前ADOR代表閔熙珍,最近跟惡意留言的網友槓上了,她一口氣告了11個人,結果法院判其中4人要賠她錢,每人賠30萬韓元(約合新台幣7000元),算是部份訴 勝。這場官司是因為去年4到8月,剛好是閔熙珍跟HYBE爆發經營權衝突的時候,當時網路上各種難聽話滿天飛。 有網友在新聞底下直接罵她「垃圾」、「流氓」,還有人說「早就知道她嘴巴髒,沒想到人品也是這種垃圾等級」,這些都成了法院認證的惡意留言。

法官認為,雖然閔熙珍的相關事件某種程度上算是公眾議題,大家可以自由表達意見,但不代表可以用羞辱的方式罵人。 有些留言已經不是單純的意見表達,而是帶有貶低、嘲諷、輕蔑的意圖,這些確實會損害她的社會評價,所以要賠償精神損失。

(圖源:TV DAILY)

不過,並不是每一則留言都被認定有罪。 像是「閔熙珍看起來也不正常」、「果然是壞女人」這類的評論,法院認為雖然有點粗魯、沒禮貌,但畢竟是針對經營權紛爭這個事件表達個人感受,不算違法,所以這部份判閔熙珍敗訴。閔熙珍當初求償金額是一個人300萬到400萬韓元,最後法院只判30萬。 這不是她第一次告網友,去年11月她也曾告過6個人,同樣是部份勝訴。

最近網路上也開始出現一些「被閔熙珍告了」的討論文,有網友說「看其他案例,只要留言不是超級惡劣,大概只會判賠10萬韓元,其實不太擔心」,也有人說「比較怕被通知到公司」。 看來閔熙珍對抗惡評的訴訟戰,還會繼續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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