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交通新制已上路 酒駕當場扣繳牌照車輛不得上路

台灣好新聞

發布於 2023年07月13日04:02 • 記者王文吉/台中報導
今年6月30日起,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0.15mg/L違規標準以上,當場扣繳車牌,送交監理機關裁處,車輛不得行駛於道路上。

民眾注意了,自今年6月30日起多項交通新制上路,除了車輛不讓行人加重開罰6千元;人行道違停、不讓行人優先通行等13項違規即起恢復或開放檢舉;新的違規記點制度也將上路,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等新規定外,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酒駕部分對於車輛處置規定亦作修正部分。

7日中午,臺中市清水區中清路與港埠路口發生1起聯結車與自小車A3交通事故,清水警分局警方於現場當場對駕駛人實施酒測,其中聯結車駕駛濃度達0.24mg/L,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警方除依規定開立酒駕罰單外,移置保管該車輛,吊扣牌照兩年,並依最新修正規定,當場扣繳該車車牌兩面,送交監理機關裁處。

清水警方表示6月30日新法上路,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0.15mg/L違規標準以上,均需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車輛不得行駛於道路上。此外,駕駛人酒駕時,如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車輛處置部分,舊制規定由駕駛人親朋代為「駕駛」領回,新制規定警方將車輛當場拆卸車牌扣牌,仍可由駕駛人親朋領回,但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若無法領回者仍由警方移置保管。

臺中市清水警分局分局長周俊銘表示6月30日新法上路後,警方除加強不禮讓行人等違規外,對於酒駕仍持續加強取締,而新法酒駕車輛處置規定更加嚴厲,呼籲用路人勿酒駕,反酒駕已成全民共識,餐會如有飲酒,可以預約代駕或搭乘計程車,勿有投機心態,傷荷包外,害人害己。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 開(騎)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騎)車!※

更多新聞推薦

中午前悶熱 午後天氣不穩定慎防雷雨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同事昏迷他爬回地面求救⋯林森北路下水道意外2工人中毒送醫

鏡報
02

扮建商富二代「還賣AI晶片」23歲男騙5639萬 名下麥拉倫曝光

ETtoday新聞雲
03

外帶「林聰明沙鍋魚頭」吃到大蟑螂 業者無限期停業並提5大改善措施

上報
04

黃國昌宣布投入新北市長選舉 柯文哲出席見證

自由電子報
05

藍白新竹市長提名 鄭麗文:採現任優先原則

中央通訊社
06

科技公司老總8旬岳母獲「利多消息」偷買女婿公司股票 賠2萬還判刑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