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詐欺判太輕遭詬病!港車手4天狂領百萬贓款 台中地院判6年8月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4小時前

香港李姓男子加入詐團集團來台當車手,短短4天內流竄在海線銀行ATM密集提領共100萬3000元,李落網全部坦承;台中地院直言,我國對詐欺量刑過輕長期為人詬病,無法達成嚇阻,李男行為應嚴懲,依18個加重詐欺罪判他6年8月徒刑,可上訴,該罪法定刑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檢警調查,李男2025年12月8日加入詐團擔任車手,該團上游在社群Threads刊登色情廣告、投資、手機買賣、扭蛋抽獎等方式對網友行騙,釀18人上當依指示匯款2萬元到15萬元不等到指定帳戶。

李並依詐團指示來台,同年12月8日至11日間,短短4天內密集在台中市各地ATM提領贓款,再將不法所得放在指定處所、轉交身分不詳成員,以此製造金流斷點,警方12日在烏日區一間銀行逮人。

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坦承不諱,與被害人證詞相符,並有對話、提款金流紀錄可佐,統計他一共提領贓款100萬3000元。

中院也審酌,現今詐騙集團層出不窮、手法日益翻新,政府及相關單位無不窮盡心力追查、防堵,大眾傳播媒體屢屢報導民眾因被騙受損,甚至畢生積蓄化為烏有的新聞,李明知來台是為收取詐騙款項,仍為貪圖報酬而心存僥倖,自香港來台當提款車手,應予嚴懲。

中院更直言,我國詐騙集團橫行「司法判決對於詐欺犯罪量刑過輕長期為人所詬病」,從事詐欺成本低廉,使企圖不勞而獲之徒前仆後繼投入,造成我國人民巨大財產上損失,警政、司法機關疲於奔命,將排擠詐欺以外犯罪的偵查與人民權益保障。

中院指出,甚至明知來台當詐騙車手,仍願意承擔遭司法調查的風險、賺取報酬,顯然我國司法現行實務對於詐欺犯罪的量刑,並無法達到嚇阻犯罪作用「此趨勢實非妥適」,不宜從最低度法定刑作為量刑基準。

中院並考量李男偵、審中自白,無證據證明有犯罪所得,自無須自動繳交,依法減刑,但他至今沒和任何被害人和解、賠償,依18個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判他1年3月1年7月不等,18罪應執行6年8月徒刑。

秒讀即時話題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黃仁勳愛店花娘小館驚傳瓦斯罐爆炸 男員工燒燙傷送醫

台視
02

網友控基隆廟口泡泡冰見蟑螂腳 業者道歉停業清消

中央通訊社
03

泡泡冰吃出蟑螂腳!基隆廟口名店挨轟 衛生局上門稽查

壹蘋新聞網
04

超商拿鐵「總裁版」!年收7千萬大老闆吃完泡麵「順手拿走一物」慘換30天拘役、終身揹前科

鏡報
05

彰化小情侶陳屍黃金海岸!摩鐵驚見「大片血跡」 遺物整齊擺床頭 17歲女母淚崩:不單純

鏡報
06

陳玉珍左腿打石膏畫面曝!她哀喊:疼痛難耐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