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產將辦現金減資30% 每股退還現金3元
台產董事會18日通過辦理現金減資30%,每股退還現金3元一案。
台產發言人黃志傑表示,此次擬辦理現金減資金額為新台幣10.866億元,預計銷除股份1.0866億股,預計減資比率約為30%,預計每股退還現金新台幣3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5.35億元。
黃志傑說,依該案減資案預計每仟股減少300股(即每仟股換發新股700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內向該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股登記,併股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授權台產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黃志傑進一步指出,因台產股票依法採無實體發行,且配合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及帳簿劃撥配發作業,故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做為無實體登錄費用或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此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該案等114年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股東會授權台產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作業事宜。
黃志傑進一步指出,此次減資股本30%,惟因該公司資本公積與保留盈餘佔股東權益比例高,致相對股東權益總額僅減少8.9%,對自有資本結構影響相對為低;另該公司現金及約當現金部位充足,足以支付本次現金減資所需資金,故本減資案不影響本公司財務、業務正常運作及資本結構穩定性,減資完成後仍有足夠資金因應後續營運及投資。
黃志傑說,該次減資對自有資本結構與風險資本比率影響甚微,能充分保障客戶及員工權益,且該公司短期內無重大資本支出計劃的情況下,擬辦理現金減資作業,以提升該公司股東權益報酬,並將多餘之閒置資金退還予股東。